本港1月30日撤銷新冠患者的隔離令。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今日(20日)表示,院舍和學校員工仍須檢測,一旦確診而無出現症狀,是否應該繼續上班,可能會引起爭拗,期望當局向機構發出清晰指引。
鄧家彪指,不少僱員如果無病徵,可能都會選擇上班,但如果遭到僱主放取無薪病假,或會引起是否觸犯《殘疾歧視條例》的爭議。他又指,根據《僱傭條例》,員工要有醫生證明書而需要4天或以上病假,才可享有有薪病假,如果僱員只有1至2天病假,僱主有權不支薪,對打工仔造成額外負擔。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亦表示,希望政府為市民檢測陽性上班,制定明確指引。他表示,不同醫生對病情的判斷不同,病假紙日數可能不同,會造成混淆,建議政府參考新加坡做法,讓檢測陽性的市民至少可享3天有薪假期,3天後則須視乎檢測結果。
何栢良又認為,當局對本港流行的變異病毒株,掌握的資料不足,建議政府加強對變異病毒株的基因排序分析。
圖源: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