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1月30日起撤銷向確診者發出隔離令,僱員若確診後求醫,由醫生簽發病假紙才可獲得有薪病假。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今日(20日)指,希望僱主本着包容的心,考慮員工請病假的需要,強調勞工處會發出相關指引。
孫玉菡表示,僱員確診將等同其他一般病患,可根據《僱傭條例》,在有醫生證明書而需要4天或以上病假的情況下,享有有薪病假。他又指,理解在病假問題上,部分僱傭合約上會列明更寬鬆的安排,相信僱主及僱員間可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盡早就相關問題溝通。
孫玉菡呼籲,僱主本着包容的心,按實際情況,考慮員工請病假的需要;勞工處亦會就常見問題補充資料,為僱主及僱員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