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由下周一(1月30日)起不再發出確診者隔離令,有僱主和僱員提出疑問,打工仔如果感染新冠病毒,身體狀況不宜工作應該怎樣做?如未能上班能否享有薪病假?無病徵可否返工?僱主有甚麼要留意?政府整合打工仔和僱主的疑問,在社交專頁「添馬台」,以圖解方式解答各種疑問↓
1、撤銷隔離令後,僱員染疫如何處理?
2、《僱傭條例》下僱員享有疾病津貼的條件?
3、人流聚集的企業(例如食肆)或個別企業/處所(例如院舍)的僱員檢測呈陽性應否上班?
4、 學校教職員自行檢測呈陽性的安排如何?
5、感染病毒的僱員會否獲發病假紙?
6、僱主可否解僱正放取有薪病假的僱員?
圖源「添馬台」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