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男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3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0000元。
該名男子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於去年11月5日離開其隔離地點,並移除電子手環。他被控一項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和一項違反《規例》第23(1)、(4)及(5)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10000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