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19日)發表網誌介紹維港兩岸海濱的發展。發展局計劃修訂《保護海港條例》,一方面保持現行法例下在維港範圍不填海造地的精神,另一方面為發揮海港的功能或讓市民享受到海港相關的設施「拆牆鬆綁」。發展局稍後會把具體建議提交海濱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並且作公眾諮詢。
網誌引述海濱事務專員李愷崙指,基於《保護海港條例》列明不可在維港範圍內進行填海工程的推定,一些惠及市民的小型海濱改善工程,如堅尼地城新海旁增設行人板道、重新發展啟德前跑道的舊碼頭及土瓜灣的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以及灣仔和銅鑼灣「海岸堤階」延伸出海等,都未有推展。
在現行條例下,若需在海港範圍內進行有關工程,須證明項目有「凌駕性公眾需要」,相關考慮和決定應以書面形式記錄,並擬備「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資料」以證實其「凌駕性公眾需要」。李愷崙形容門檻相當高,希望在法例上引入一個比較簡單的機制去處理,讓這一類海濱改善工程得以及早落實,惠及市民。
現時維港兩岸的海濱長廊已開放超過25公里,預計在2028年海濱長廊的總長度將延長至34公里,新增的海濱長廊將集中在九龍。當中啟德發展區未來三年會有多九個類似的公眾休憩空間落成,還有啟德河河口區休憩用地,以及近都會公園的啟德海濱長廊及園境平台等,區內海濱長廊將由目前的兩公里增至六公里。
圖源:甯漢豪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