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歲男入境事務主任於2021年11月涉利用已掃描「安心出行」的截圖,直接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他否認1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日(28日)繼續在於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辯方在所有控方證人完成作供後表示,被告決定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裁判官在聽取結案陳詞後,決定押後至3月22日裁決。
被告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