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深圳國際仲裁院第三屆理事會理事聘書頒發儀式暨2023年新春仲裁員交流會」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國際仲裁大廈舉行。深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黃敏向沈四寶、梁定邦、劉曉春等13位理事頒發聘書。
據了解,深圳國際仲裁院設於1983年,四十年來,深圳國際仲裁院充分發揮國際仲裁「跨境管轄案件、跨境適用法律、跨境執行裁決」的特殊功能,創造了率先聘請境外仲裁員、仲裁裁決率先獲得境外法院承認和執行等中國國際仲裁的多個「第一」。
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副理事長、院長劉曉春博士接受本報記者採訪(陳彥潔 攝)
公布十年矚目成果
在新一屆理事聘書頒發儀式上,深圳國際仲裁院公布了十年來十個方面的改革措施和成果。一是全球首創對特定仲裁機構進行專門立法,為特區國際仲裁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創立國際化法人治理機制,為中國式現代化國際仲裁機構治理樹立深圳樣板;三是創新舉措納入國家頂層設計;四是「雙城兩院三中心」戰略布局有效實施,即「深圳國際仲裁院加快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建設,以『雙城兩院』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服務大灣區重點行業和新興產業,加快建設『三中心』:設立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仲裁中心,助力高新技術產業和先進製造業發展;設立深圳國際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助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協同創新,疊加落實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任務和全國證券期貨行業仲裁試點任務,共建『中國(深圳)證券仲裁中心』,助力全球金融創新中心城市建設。」五是仲裁業務指標國際領先;六是商事爭議解決機制持續創新;七是仲裁規則體系全面優化;八是仲裁員結構國際化程度進一步提高;九是大灣區國際仲裁合作穩步推進;十是改革經驗發揮先行示範效應。
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理事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會長沈四寶表示,很榮幸擔任新一屆理事會理事長,將繼續攜手全體理事、仲裁員和機構工作人員,為建設面向全球的國際仲裁中心貢獻力量。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副理事長、香港證監會前主席、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主席梁定邦代表境外理事發言,他表示,面向未來,在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全面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一帶一路」深入建設等國家戰略背景下,深圳國際仲裁院發展前景將更加廣闊。
首次有澳門籍理事加入
新一屆理事名單中,超過一半理事來自港澳及海外,其中,首次有澳門籍理事加入引起關注。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副理事長、院長劉曉春博士表示,加入澳門籍理事是適應中國面向全球開展貿易的需要。隨着中國與葡語國家的交流日益增多,如何處理相互之間的貿易糾紛是亟需解決的問題:「我們希望在中國企業與葡語國家企業發生貿易糾紛時,能有一個獨立、公正、透明、高效的解決平台。在這一點上,澳門有它獨特的作用。」
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接受本報記者採訪 (陳彥潔 攝)
「我很感謝深圳市政府任命我為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我希望發揮好澳門作為聯繫中國和葡語國家的紐帶的作用。」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黃顯輝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作為新加入的澳門籍理事,黃顯輝介紹了澳門的律師有獨特的優勢:「澳門律師熟悉葡語國家的法律,其中超過80%的律師精通葡語,這些特點對於促進中國和葡語國家的經濟文化往來,推動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未來將進一步深化與港澳的合作
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會副理事長、香港證監會前主席、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主席梁定邦接受本報記者採訪 (陳彥潔 攝)
未來,深圳國際仲裁院將進一步深化與港澳的合作。梁定邦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香港和內地在國際仲裁方面,有許多可以相互學習借鑑的地方。目前,深圳國際仲裁院已加快和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合作,着力加強與香港法律界、工商界重要團體的聯繫和交流,推動粵港澳三地要素流通和資源融合
「40年來,深圳國際仲裁一直堅持和港澳合作,深圳國際仲裁院實際上是港澳和內地共治、共建、共商、共享的產物。」劉曉春表示,聯動港澳是深圳國際仲裁院應長期堅持的主要方針,其目的是粵港澳三地合力共建一個穩定、透明、公平的營商環境,推動中國企業與世界的交流。(記者陳彥潔、王娜、實習生朱凱璐)
頂圖:深圳國際仲裁院第三屆理事會理事聘書頒發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