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3月1日)聯同愛護動物協會及相關政府部門,於將軍澳寶林邨附近一山坡進行打擊非法使用狩獵器具的聯合行動,檢獲一批捕獸器,並成功救出受困動物。
行動中共發現11個捕獸籠,並已即時全部移除。另外,一頭被困捕獸籠內的豹貓獲救,並已送往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作觀察和治療。漁護署正跟進調查有關案件。
漁護署發言人說:「漁護署一直致力打擊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活動,並不時派員巡邏郊區,如發現違規行為會果斷執法。」
發言人指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狩獵、故意干擾、售賣或出口、管有或控制任何受保護的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市民如發現懷疑非法狩獵活動或捕獸器,應致電1823舉報。
圖: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