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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反動分子圖藉爭婦權辦遊行重燃暴動之火 工會臨時取消遊行明智

【來論】反動分子圖藉爭婦權辦遊行重燃暴動之火 工會臨時取消遊行明智

責任編輯:楊穎婕 2023-03-05 09:36:54 來源:香港商報網

 姚潔凝

 中觀研究所副所長、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香港大學房地產碩士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女工會)趁三八國際婦女節前夕,原本向警方申請於3月5日(星期日)舉行過百人的遊行,名義上是爭取婦女權益,實際上有可能是企圖測試警方對反對派組織辧大型遊行的底線。女工會於3月2日在面書上宣布,獲警方批出辦遊行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計劃於本周日早上11時舉辦遊行,由灣仔修頓球場出發至金鐘政府總部。女工會冀透過遊行為婦女權益發聲,「誠邀大家為勞工、為婦權、為性平(性別平等),一同走上街頭,讓香港人的聲音,不分性別,同被聽見。」女工會曾為「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成員團體之一,於民陣解散前退出。「民陣」乃是主辦香港「七一」反政府遊行而知名的反對派團體,而女工會總幹事胡美蓮是自1984年起便在香港辦工運。

 這個周末,灣仔遊行路線的街道異常平靜,但昔日反對派的網上平台就蠢蠢欲動。網上出現很多組織聲稱會參與遊行,更有部分曾為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並已解散的組織成員、曾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意圖」罪及《公安條例》的「暴動」罪和其他罪行等的人,不斷號召及動員公眾人士參與該公眾活動,當中不乏激進言論,包括鼓動激進示威者出席及做出違法行為。有激進派反動分子在討論遊行獲批的社交媒體帖文,以及在反對派號召集會網上平台的「連登」中揚言說:「齊齊上街爭婦權」、「前線要人,越多越好」,更甚有留言寫明請「屠龍小隊歸位」,這些暗號都被警方注意到,香港明顯有潛伏已久的暴動分子,企圖藉女工會的遊行重燃暴動之火。

 香港在經歷2019年修例風波、政府頒下《禁蒙面法》,期後由於2020年年初的新冠疫情爆發,香港出現搶口罩潮,政府分別在2020年3月和7月推出《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俗稱「限聚令」)和《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俗稱「口罩令」)。香港的「限聚令」除了起着防疫作用之外,亦間接平息了暴動之亂。隨着疫情緩和,去年12月底特首宣布取消「限聚令」,而「口罩令」則剛在今年3月1日取消,香港正從暴動和疫情的陰霾走向全面復常之路,這個大好的穩定局面和光明的前景實在是來之不易。可是,香港仍有反中亂港的人士潛伏在社會之中,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很多反對派逃離香港,卻仍有些「低調分子」,以「散落社區」乘機出動,為他們暫時按兵不動的策略。

 女工會所擬辧的遊行,是撤銷「限聚令」和「口罩令」後首個獲香港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的爭取權益示威遊行,也是首度有反對派組織獲批的公眾遊行或集會。「散落社區」者心有不甘,企圖利用女工會獲批的遊行打擊香港的復常之路。近日,傳媒不斷報道《禁蒙面法》和取消「口罩令」後的法律矛盾情況,試圖為遊行參與者提供法律資訊,以增加參與人數。香港政府從沒有取消《禁蒙面法》,此法仍然生效,有資深大律師已表示,若市民在非法行為的現場戴口罩,有可能會招惹嫌疑。但他其後又補充,如果遊行無跡象顯示會演變為非法行為,相信警方也未必會嚴厲執法。如果參與者因為確診而戴口罩,避免他人受到感染,就有機會構成合理辯解。傳媒有機會故意斷章取義,利用這個毫無法律約束力的建議,激起參與遊行的人數。

 事實上,警方一直有監察這些反動分子在網上的一舉一動,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正能測試,反對派潛伏分子的行動和組織脈絡。香港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已列明,主辦方須確保遊行符合《香港國安法》,以及確保遊行不會構成不利國家安全的情況,警方會按獲通知的參與人數調派人手,若女工會預料參與人數有可能大幅增加或減少,須立刻通知警方。女工會周六評估最新形勢後擔心,遊行參與人數有機會不受控制而大幅上升,有機會構成不利國家安全的情況,故即取消該遊行的申請。香港警方亦在周六晚發新聞稿宣布,女工會已不會舉行該公眾活動,警方同時指該「不反對通知書」已經無效,任何人若在周日繼續前往集結,就有可能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因此呼籲市民不要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香港大部分的市民並不希望香港走回頭路,再次成為遊行之都,亦對警方較早前向女工會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有異議,不明白為何會批准前民陣成員辦遊行,令大眾都不敢周日往港島區消費,遊行路線沿途的商戶已擔驚受怕,擔心遊行會演變成嚴重衝突,有些商戶因遊行獲批而被迫休業一天以求自保。香港各界是必須以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為重,女工會於評估形勢後取消遊行,警方隨即宣告該「不反對通知書」已無效,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明智決定,值得大力支持。香港經濟剛有好轉跡象,沒有可能在這個大好的形勢下,讓暴動之火藉機出動的。香港經濟若未能有所發展,僱主沒有生意,又怎能維護到婦女和勞工的真正權益呢?

 筆者希望所有香港人都能再次反思,究竟維權團體辧遊行,除了能搏取傳媒眼球之外,是否真能爭取到弱勢社群的權益呢?若只為搏取報道,為何不簡單辧記者會呢? 女工會辦遊行的原意,只是為爭取權益這麼簡單? 若果周日有反動分子搞亂香港,女工會就有機會背負反中亂港的惡名,這是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所不容許的。女工會已難得為基層繼續服務,為何要自絕生存之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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