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正在北京舉行,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黃國就跨境醫療互助共用,推動深化「國藥港用」和「港澳藥械通」拿出提案,建議提高香港和內地藥物進出口制度的一致性,容許香港參與國家採購藥械項目,及逐步整合藥物註冊制度,國藥在內地取得「藥劑製品證明書」,即可申請在港註冊,毋須「第二層審批」。
倡擴跨境醫療互助共用範圍
黃國指出,現時香港急需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痼疾,當中包括藥費高昂等問題,例如一些外國製標靶藥物,在港每月藥費動輒需3萬至5萬元,非一般病人能夠負擔。反觀由國家研發的標靶藥,藥效有保證之餘,每月費用只需數千元甚至更低,可大大減輕病人的經濟壓力。然而,受制於現時不同的進出口和審批制度,國藥未能在港廣泛應用。
他指,在國家集體採購的優勢下,治療罕見病或其他疾病的藥械費用得以大幅下降。他舉例,專治轉移性結直腸癌的藥物呋喹替尼,在納入醫保範圍後,每月費用由人民幣2.2萬元降至2381元;心臟冠脈支架由人民幣1.3萬元降至700元;近日患有罕見病「脊髓肌肉萎縮症」的台灣女童,因無法支付在台高昂針藥費,前往東莞治療,一針價錢更由港幣60萬元降至約3.7萬元。
黃國認為,推動深化「國藥港用」和「港澳藥械通」計劃,擴大跨境醫療互助共用範圍,令普羅市民受惠於國家政策和關懷,有利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增加民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因此,黃國建議推動跨境醫療互助共用,推進深化「國藥港用」和「港澳藥械通」。他認為,在港註冊的藥械,可加速通過「港澳藥械通」在內地醫療機構使用;以及建立特殊醫療病例、病人病歷互聯互通機制,有助香港病人在內地獲得更適切治療,同時促進醫療技術學習交流。(記者黃雪峰、馮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