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報道組北京報道: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是個老問題,2020年7月國務院出台《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後,曾經得到過有效解決。但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有不少代表和委員都反映,這兩年因為種種原因導致這個問題又有所反彈。
據2023年1月3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22年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應收賬款21.65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2.3%。應收賬款平均回收期為52.8天,比上年增加3.5天。以應收賬款抵房、抵貨、抵設備等非現金支付方式現象愈來愈多。有的企業出現因巨額應收賬款長期未能收回,造成企業資不抵債而破產。
代表委員們反映,「三角債」問題仍然存在,為了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鼓勵、監督國有企業守信履約,應該將對中小企業的欠款清理擴大至對所有企業。
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全國人大代表熊建明,他表示,首先是應當全面推行「未落實資金來源一律不得開工」的政策,設立建設資金監管賬戶,確保資金僅用於支付項目建設而產生的工程款、人工費、材料款、設備款等。加強對不符合專款專用資金申請、使用的監督問責。同時要規範政府項目工程審計,根據工程造價高低設定不同審計時限並以一審結果作為結算付款依據。
其次是建立國有企業拖欠所有企業賬款的統一申報平台,受理相關訴求並限期清理。並且要禁止國有企業要求其他企業接受房產、貨物、設備等非現金支付方式來抵債。
最後是加大對國有企業拖欠行為的監督和檢查,對資金周轉正常而故意拖欠的實施問責,對資金周轉困難的應制定相應的解決措施。要建立信用激勵機制,對沒有拖欠行為的企業,賦予官方或行業的守信認證標識,允許其在從事商業交易或商業宣傳時對外公開使用該認證標識以增強其商業信譽,鼓勵其守信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