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已由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23年3月5日表決通過,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已由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23年3月12日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