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今日(13日)表示,一名香港居民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的罪名,於3月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12個月,同期執行。
案情指,27歲的男被告於2019年11月與一名內地孕婦在內地結婚,其後該內地孕婦以「單非」孕婦身份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該名內地孕婦於2020年6月試圖入境香港產子時,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就其來港目的向她及被告作進一步詢問。由於入境處對該人士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拒絕該名內地孕婦入境,並展開調查。該名內地孕婦最終未能入境香港產子。
在調查期間,被告承認收取港幣1.5萬元為報酬,與該名內地孕婦「假結婚」,從而協助該名內地孕婦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
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
入境處發言人稱:「入境處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我們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另一方面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以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教唆者。」
發言人警告,串謀詐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可處監禁14年。此外,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