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車內盜竊案。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劉啟彥今日(16日)表示,警方東九龍總區本年接獲多宗車內盜竊案件,展開調查後發現賊人在凌晨或清晨時分犯案,主要針對停泊在停車場或路旁裝載裝修工具的車輛,當賊人發現目標車輛後會以硬物擊碎車身玻璃窗,再盜取車內物品。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劉啟彥。
重案組人員聯同情報組展開聯合行動,經深入調查和情報分析後,在前日(14日)拘捕一名44歲男子,報稱任職裝修工人,涉嫌與本年2月至3月在多區發生的21宗車內盜竊案有關,案中受害人均被盜取不同種類的裝修工具,包括油壓鑽、打磨機、電池和小型電鋸等,合共損失19.9萬元。警員其後押解疑犯到其住所,檢取他犯案時穿着的衣物和手機等,今日稍後將會落案控以車內盜竊罪,明日(17日)將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調查得知,案件大部分涉及輕型貨車,而賊人盜取的贓物並非作自用,並已將大部分贓物變賣。
警方呼籲,市民停泊車輛時應盡量選擇有保安設施的停車場,及應安裝防盜系統和車內攝影機,以及避免將貴重物品存放於車內,讓賊人有機可乘。(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