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文化和旅遊部網站發布《關於優化涉外營業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3月20日起,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外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
通知要求,各地要繼續加強對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審核把關,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執行「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續推動演出市場繁榮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此前,文化和旅遊部發布通知稱,自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暫緩新批涉外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