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特首李家超在談及區議會行政檢討事宜時強調,今次檢討要令區議會「去政治化」,不會准許區議會成為「港獨」平台,不會准許區議會違反基本法或干擾政府施政。這「三個不」充分表明了這次區議會改革的核心:就是通過改革區議會的產生辦法,達致「去政治化」目的,從而令區議會撥亂反正,回歸基本法下的定位和職能。
香港區議會最大問題,在於長期受到泛政治化歪風影響,尤其是修例風波期間,反中亂港勢力搶奪區議會主導權,區議會功能被嚴重扭曲,不僅喪失地區諮詢組織的作用,更令政治議題凌駕地區事務,導致區議會完全偏離其原有的定位和角色,失去了應有的功能。
區議會亂象叢生的情況歷歷在目,香港社會、廣大市民絕不希望亂象重演。這樣的一個區議會自然是非改革不可,而改革目的就是要令區議會完全去除泛政治化的干擾,回復區議會的職能,提高地區治理能力,並且吸納更多合適的人才加入區議會,令地區治理架構的組成更多元化。增強地區治理效能、為民謀福,出發點是為了香港市民利益,也是為了香港民主制度的健康發展。
「三個原則」杜絕區會泛政治化歪風
地區行政檢討特別是區議會選舉的改革,不但關係香港的地區治理,更是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下的最後一塊拼圖,重要性毋庸置疑。雖然具體方案並未出台,但根據特首提出的三個原則,其內容已經明確,就是從制度上杜絕區議會亂象再生,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區議會成為特區政府地區治理的「夥伴」,關係是互相配合而不是互拖後腿。
區議會的泛政治化歪風,肇始於2003年的「七一遊行」,之後隨着香港政制的發展,區議會的泛政治化之風愈來愈嚴重,2019年在「黑暴」期間舉行的區議會選舉,讓大批「黑暴」分子乘勢進入議會,將區議會變成干擾施政、打擊政府以至「煽暴煽獨」的平台,引發社會巨大反響,這些都表明區議會制度存在嚴重的問題和漏洞。
作為香港選舉制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區議會既是基本法規定下的地區諮詢組織,也是一個民選的議會,多年來在地區事務、居民福祉以及培養政治人才上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更是香港有意從政者的一個重要起步平台。取消區議會,對於培養從政人才,建立治港人才庫,以至推動下情上達,發揮監察作用,都是弊大於利。李家超特首肯定區議會的存在價值,通過改革完善而不是另起爐灶,是正確的做法。
要令區議會「去政治化」撥亂反正,必須剝離區議會不該有的政治功能,從而讓區議會回到本職工作。基本法第97條寫得很清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區議會既然是「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在權能、職能以至政治權力上自然不能與政權性組織相提並論,也不應具有財政、審批等權力,有關職能必須作出調整。
區會選舉多元化利服務居民
同時,必須將國家安全放在首位、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這涉及到選舉的安全性問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區議會雖然是「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但在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上卻不宜異同。現在選委會、立法會和行政長官三場選舉的候選人,既要獲得選委提名,又要經過「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核,等如設立了兩重「安全閥」。要在區議會體現「愛國者治港」,關鍵就是設立相應的「資審會」機制,參選人要符合相關要求才能「入閘」。
在選舉制度上,直選並非是放諸四海而皆準。在定位上,區議會不是政權機構,本身就非一定要採取直選方式。而且,區議會的職能是地區事務,採用全直選的一個結果,就是令區議會變得政治化,成為政治的變力場,從而扭曲了區議會的定位,也不利於行政主導的體現。所以,「去政治化」就必須全面改革區議會的選舉方式及產生方式,直選只佔一個部分,間選、委任並舉,確保政府對區議會的主導地位,讓區議會真正回歸本位,真正服務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