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道項目分判商一名前索具裝配工人,向另外兩名工人收受共4500元賄款,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今日(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6個月。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表示,被告違反僱主對他的信任,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
47歲被告呂伍湖,案發時在三跑項目分判商德鑄工程有限公司,擔任索具裝配工人。他在前年4月至5月期間,向另外兩名工人收取賄款,以協助兩人受僱於德鑄。他早前已被法庭頒令,須向公司歸還涉案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