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納有志服務社會人士加入公務員行列,並讓青年更好地規劃未來事業發展,特區政府今年起將會擴展投考需學士學位學歷要求公務員職位的資格至新學年升讀大學3年級(4年制學士學位課程)或正在就讀大學3年級的學生,獲取錄的申請人可得到有條件聘請,在畢業後加入政府服務。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6月1日)在政府總部與8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代表會面,並就如何在校園鼓勵更多有志服務社會的大學生加入公務員隊伍進行交流。
此前,政府部門/職系招聘時一般只會考慮應屆畢業生,及已取得相關學歷的人士。在新措施下,各部門/職系可按其人力資源及實際運作需要,考慮擴闊招聘範圍至下一屆畢業的大學本科生和研究生,讓他們投考需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的公務員職位,並會在招聘廣告上清楚列明有關安排。成功獲取有條件聘請者只需符合特定條件,包括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學位,便可在畢業後入職。
楊何蓓茵會後表示,政府每年都會進行招聘工作,涉及不同專業和性質的工作,為畢業生、青年及求職者提供大量就業機會。對於一些立志加入公務員團隊,服務社會和貢獻國家的青年,希望能盡早提供機會讓他們在畢業後隨即加入政府發揮潛能和實踐抱負。
楊何蓓茵亦稱,這項新猷對於青年、大學和政府而言可算是「三贏」:既能讓有志加入政府服務的青年盡早做好職業生涯規劃,亦可在獲得有條件聘任後專注學業,裝備自己;大學亦能夠及早協助更多有意投身公共服務的同學做好規劃和準備;而政府也可以盡早網羅人才,為公務員團隊增添生力軍,建立多元人才庫。
她補充說:「越來越多公營機構和私營企業推行類似措施,因此,政府在招聘工作上亦要與時並進,提早招攬優秀人才。我們會聯同各大學及專上教育機構,將在校內向相關學生提供措施的詳情。」
公務員事務局會因應上述措施調整相關公務員招聘考試的安排。暫定今年10月(香港試場)和12月(香港以外的試場)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以及12月(香港及香港以外的試場)舉行的政務主任、2級行政主任、2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2級助理貿易主任、2級管理參議主任及2級運輸主任的聯合招聘考試(聯合招聘考試),將開放予持有學士學位人士和正就讀學士學位課程最後一年(即2023至2024學年畢業)的學生,及2024至2025學年畢業的大學生申請。
下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暫定於今年8月(香港試場)和9月(香港以外試場)接受申請,至於聯合招聘考試(香港及香港以外試場)則暫定於9月接受申請。(記者 林駿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