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認為,兩個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對合作餐廳施加的某些要求或損害競爭,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今日起至本月15日,會就兩個平台最新提出的建議承諾,展開諮詢。
競委會指出,兩個平台提出修訂「獨家條款」,即使合作餐廳日後與本港市佔率不多於一成的新晉或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獨家合作」商業獎勵,例如享有較低佣金率。另外亦會修訂違反獨家合作條文,讓合作餐廳更易轉為可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
兩個平台亦提出,會刪除價格限制條文,合作餐廳可於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低餐點價格。其中「Foodpanda」提出,刪除搭售條文,讓餐廳可自由選擇是否使用「外賣自取」服務。建議承諾有效期將由生效日起計,為期3年;若期內兩個平台各市佔率低於三成,將觸發解除承諾機制。
競委會表示,現時兩個平台共佔本港有關市場佔有率超過九成,近年至少有4個小型平台退出市場;而現存5個小型外賣平台各市佔率低於一成。競委會認為,以建議承諾方式處理,能快速、具針對性並有效釋除疑慮,相信有助引入小型平台,增加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