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一名66歲工人在中文大學一個外牆棚架維修鋁窗時,懷疑中暑暈倒,送院後不治。勞工處表示,會索取醫學意見和參考驗屍報告,若調查後發現僱主沒有合理地在切實可行範圍內採取所須措施,保障僱員職安健,會考慮採取執法行動。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建議,在勞工處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熱警告後,在檢視工業死亡個案時,應將溫度和炎熱下的工作環境等因素納入考慮。
蕭倩文指,具體死因要待解剖報告,過往工作期間暈倒不治個案,除非有明顯中暑病徵,否則有不少個案都被歸類為個人疾病引起,忽視中暑或過勞或會引發隱性疾病,較難判定為工傷,追討賠償。
蕭倩文又指,工作暑熱警告生效大半個月,勞工界普遍反映作用不大,僱主一般未必跟足,工人亦可能因為工作難以中斷,或休息後要用個人時間完成工作,而未能歇息,促請當局盡快檢討有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