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深交所發布《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退市整理期間交易安排的通知》。
通知規定,上市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可轉債同步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十五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間,可轉債證券簡稱后冠以「退」標識;可轉債進入退市整理期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次日起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其可轉債同時停復牌並暫停或者恢復轉股,股票因交易情況被實施盤中臨時停復牌的除外。
5月29日晚間,*ST搜特發布公告稱,已收到深交所下發的《事先告知書》,因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於1元,觸及終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擬決定終止公司股票及可轉債上市交易。搜特轉債成為可轉債歷史上首隻強制退市可轉債。
除搜特轉債外,還有*ST藍盾發行的藍盾轉債、*ST紅相發行的紅相轉債、*ST全築發行的全築轉債、*ST正邦發行的正邦轉債等均存在退市風險。(深圳商報記者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