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監管層對於私募基金的監管力度仍然不減。記者根據證監會網站不完全統計,年內已有超過40家私募基金及其相關負責人受到監管處罰。
6月18日,深圳證監局宣布,深圳前海墨白資產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向不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銷售私募基金等問題,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也因履職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
從私募被罰的原因來看,涉及信披違規的最多,佔比超過五成,如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淨值、觸及預警線和止損線等影響投資者權益的相關信息。此外,部分私募因涉及未充分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義務被罰,包括投前決策不謹慎,投后管理不到位等。
部分私募因投資者管理違規受罰。如6月,瑞思博曾因未對個別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被深圳證監局警示。此外,深圳證監局等監管機構還發布多份轄區私募基金監管情況通報,披露了私募行業其他違規事項。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私募基金相關監管新規不斷。6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草案)》,這意味着中國私募行業最高級別的行政法規將出爐。(深圳商報記者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