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非獨立董事被免職,另有3人被選為非獨立董事。7月24日下午,中炬高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完成了備受關注的董事會改組事宜。
記者在現場看到,會場門口有多名安保人員把守,門口對面馬路邊上另有數十人待命。在會場一樓登記處和二樓大會議室內,眾多安保人員嚴陣以待,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狀況。
圖為:臨時股東大會會場門口對面馬路邊上,多名安保人員待命 來源:上海證券報
圍繞中炬高新本次改選,3名新任董事均與火炬集團方面有一定關聯,而被免職的4名董事則均與寶能系有關。為爭奪中炬高新控制權,寶能系與火炬集團展開了激烈爭奪。
寶能系也沒有「坐以待斃」。7月24日上午,中炬高新召開董事會,確定當日下午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無效。不過,北京翼贊律師事務所主任陳陽律師表示:「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是監事會的法定職權,董事會無權通過決議的方式確認其無效。」
陳陽分析,按照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後兩者都是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有權對董事、高管履職情況進行監督,甚至提出罷免董事、高管的建議。
董事會完成「換血」
此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重點,即是改組中炬高新董事會,包括罷免4名非獨立董事,選舉4名新任董事。
記者注意到,此次免去的4名非獨立董事,均與寶能系有一定關聯。而4名候選董事人員(最終3名董事當選),均與火炬集團方面有一定關聯。
臨時股東大會投票結果顯示,來自寶能系的4名董事均被免職。
總結罷免理由,中炬高新股東中山潤田及其控股股東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控人姚振華自身債務問題,中山潤田持有中炬高新股份持續被動減持,不再是中炬高新第一大股東,故由寶能系推薦或關聯的董事,不再適合擔任非獨立董事。
此次會議表決的另一個結果是,選舉產生了3名新任非獨立董事——梁大衡、林穎、劉戈銳。
探究可見,3名新任非獨立董事,均與火炬集團方面有關。其中,梁大衡是中炬高新第一大股東中山火炬集團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至此,中炬高新完成董事會改組,寶能系團隊黯然離場。
監事長稱召開會議合規
在此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場,中炬高新監事長鄭毅釗宣讀了罷免4名董事的理由,以及4名候選董事的簡歷,並回答了股東提問。
此次中炬高新臨時股東大會由火炬集團發起,但以監事會作為召集人。有股東提問,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方式,為何跟以往有些不一樣?
鄭毅釗回復稱,股東提請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罷免董事,是公司法、公司章程賦予股東的權利,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董事會或監事會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本次公司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符合相關規定。
記者注意到,此次股東大會召開地點,原定於中炬高新總部的綜合樓會議廳,後改為中山火炬國際會展中心二樓會議廳。對此有股東提問:「為何要改變會議地址?」
圖為:中炬高新臨時股東大會登記處
鄭毅釗表示,考慮到原來會場的接待能力和保護股東安全,也為了保障本次股東大會順利召開,所以將會議地址改成現在的地點。
對此有股東提問:「本次股東大會的相關提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鄭毅釗表示,本次股東提議改選董事是股東的權利,提案也在股東的職權範圍內,有明確議題和議事事項,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具備向股東大會提請表決的條件。
寶能系「反制」存多項疑問
7月24日,寶能集團官網發布消息稱,中炬高新董事會在7月24日11點20分召開會議,聯合召集人有獨立董事李剛,董事黃煒、周艷梅,董事長何華主持。上述參會董事大部分與寶能有一定關聯。
本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議案包括:《關於取消7月24日臨時股東會的議案》《關於由秦君雪代為行使總經理職能的議案》等,擬由中炬高新公告取消7月24日臨時股東大會,待訴訟相關事項落定後再行召開。
據悉,該董事會會議確定,鑑於7月6日中炬高新監事會召集本次股東大會,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火炬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對中炬高新實施嚴重侵害,已造成嚴重損失後果,且7月24日的臨時股東大會的四項議案,嚴重違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不過,此次董事會也有多項疑問。首先,董事會決議文件沒有中炬高新的印章,其文件真實性存疑。
其次,多名律師分析,此次董事會的決議或無效。
「從程序上而言,董事會阻止不了股東行使權利。」據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介紹,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而公司法101條第2款規定,在董事會不召集臨時股東大會時,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要求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王智斌表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審議過程,正是解決股東之間分歧的過程。持反對意見的股東,可以對相關議案表達自己的態度並投反對票,但不應阻止或拖延相關議案的審議。
獨董會場外發聲
7月24日下午,中炬高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公司獨立董事秦志華在會議召開初期,多次起身要求發言。記者在會場看到,多名安保人員隨即前往秦志華身邊,將其環繞並且要求其他人員不許拍攝。
圖為:秦志華起身要求發言
不過,此次臨時股東大會,未設獨立董事發言環節。
對於秦志華的上述要求,臨時股東大會主持人要求遵守會議秩序:「一步一步按照我們的程序,(會)有合適的發言點。」
在會議計票的休會期間,秦志華在會場外向記者表示,中炬高新與火炬集團方面的訴訟還沒有完全確定,而火炬集團方面又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基於此,建議延遲召開中炬高新臨時股東大會。
圖為:秦志華建議延遲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三點理由
此外,秦志華原計劃在此次會議上提出四點建議,供主持會議的監事會和中小股東參考。
他的四條建議為:
一、從生產經營潛力來看,中炬高新是一家好企業,尤其是生產能力強。秦志華此前深入考察中炬高新位於廣東省陽江市的陽西生產基地,對基層幹部員工的素質能力印象深刻。
二、從公司治理角度來看,中炬高新是一家有風險的企業。二十多年前產生的訴訟,目前還沒有完全確定結果,需要徹查以排雷。秦志華表示,他已經擔任中炬高新兩屆獨立董事,多次提出類似問題,未能解決。
三、從公司治理機制來看,中炬高新面臨複雜的控制權爭奪局面,需要通過權力制衡機制維護公司權益,董事會不宜由訴訟原告方單方組成。根據中炬高新公告,此次臨時股東大會擬選舉的4名非獨立董事,均與火炬集團方面有一定關聯。
四、從股權結構來看,中炬高新是典型的公眾公司,中小股東持股比例較高。秦志華表示,考慮到中小股東的重要性與投票參與特點,建議對中小股東的投票結果予以專門公示。
中山潤田再發聲:無效!
7月24日,中炬高新臨時股東大會在決議罷免「寶能系」4名董事後,寶能系中山潤田迅速在寶能官網發表聲明,再次強調因違法違規,中炬高新24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無效。
中山潤田在聲明中稱,在臨時股東大會上被罷免的四名「寶能系」董事何華、黃煒、曹建軍和周艷梅將繼續履職;此外,中山潤田將繼續推進法律訴訟等工作,維護上市公司及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
中山潤田表示,強烈譴責火炬集團及一致行動人對中炬高新的非法控制,對中炬高新、中山潤田及廣大投資者利益的嚴重侵害和造成的巨大損失,中山潤田將遵循法律途徑堅決追究其一切責任。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稍早前,寶能集團相關人士發來最新聲明:「董事會已審議通過,認定火炬集團組織的7月24日臨時股東大會違法違規,會議無效;中山潤田方的四名董事將繼續履職;中山潤田將繼續推進法律訴訟等工作,堅決維護上市公司及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中山潤田強烈譴責火炬集團及一致行動人對上市公司的非法控制,對上市公司、中山潤田及廣大投資者利益的嚴重侵害和造成的巨大損失。」
此外,24日,上交所就中炬高新有關信息披露事項下發監管工作函,涉及對象為一般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二級市場上,中炬高新股價6月中旬以來震盪盤跌。截至今天收盤,其股價跌0.49%,報34.6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