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就修訂現有《噪音管制條例》進行為期2個月的公眾諮詢,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叫賣,並設立1萬元定額罰款機制。環保署評估及噪音組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李志坤今日(10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解釋,建議設立定額罰款機制,是由於近年有店舖使用揚聲器重複播放預製聲帶叫賣,造成嚴重噪音問題,即使署方用盡條例賦予的權力檢控,部分商戶仍然屢勸不改,因此有需要加強檢控。
李志坤表示,他曾到過元朗一些黑點巡查,發現有老人院不斷受揚聲器大聲播放的叫賣聲滋擾,「避無可避」。雖然環保署有與警方及食環署採取聯合行動,署方的巡查次數由2017年的600多次,增至2022年的1300多次,去年共接獲超過500宗相關投訴,提出超過170次與店舖叫賣有關的檢控,包括屢次違規的店舖董事成功被定罪,但相關投訴數字並未有顯著下降。
李志坤指,已經用盡《噪音管制條例》下的權力,但成效仍然不理想,因此建議修例。他說,修例建議禁止包括真人及預制錄音在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叫賣,亦建議設立定額罰款機制,減少針對短期租約商戶的執法困難,如店舖屢次違法,亦會向公司董事發出傳票檢控。
李志坤又指,有些店舖以短期租約出租,執法人員到場蒐證確認噪音滋擾後,部門須以法院傳票方式向涉嫌違例人士作出檢控行動,需時2至3個月;但成功申請傳票後已經找不到涉嫌違例的商店負責人,認為定額罰款機制有助提高執法效率。
李志坤又表示,修例禁止在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叫賣,但在商場內使用不受規管,亦允許真人叫賣,但不能對附近居民造成煩擾。至於商戶播放宣傳歌曲是否屬於叫賣,他認同條例有機會存在灰色地帶,歡迎市民在諮詢期內提出意見,期望最快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是在2025年初實施。
圖:環保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