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數字顯示,本港今年首兩季發生53宗致命交通意外,導致53人死亡,是近3年內最高。其中32名死者為行人,佔整體66%,是所有道路使用者組別中比例最高,當中有21人是65歲以上的長者。截至7月底,致命交通意外增至61宗。
警方表示,相比司機、乘客及騎單車人士,行人在交通意外中最容易受傷,主要由於沒有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行路不專心,以及沒有使用過路設施等。警方下周一起,進行全港性的大型執法行動,針對行人「不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攀越或穿過任何路邊欄杆或道路中央分隔帶進人車路」及「過馬路時疏忽地危書自身或他人安全」等事項進行打擊,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另外,交通總部連同道路安全組、交通安全隊等成員在全港25個地點派傳單,呼籲市民注意道路安全,包括使用隧道、行人天橋等過路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