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5日)宣布成立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處理受香港水域海事工程影響的漁船(長度15米以上)船東所提出的特惠津貼上訴個案。
上訴委員會是按需要成立的非法定組織,由一名非官方主席及四名非官方成員組成。楊明悌獲委任為主席,成員為歐栢青、鍾姍姍博士、江子榮及譚健樂。有關委任即時生效,任期至完成處理所有上訴個案為止。
政府一直有機制向受海事工程影響並符合資格的漁船船東發放特惠津貼。政府成立了跨部門工作小組,處理漁船船東就有關在本港水域所進行的119個海事工程的特惠津貼申請,並在登記期內收到合共148個申請。如申請人對跨部門工作小組就其特惠津貼金額或申領資格的決定感到不滿,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政府共收到三位申請人就跨部門工作小組(就其申領資格)的決定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將會就這些上訴進行聆訊。
上訴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如下:
根據政府就受海事工程計劃影響漁船船東發放特惠津貼的政策,就上訴人向跨部門工作小組對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和獲批特惠津貼的金額的決定所提出的上訴,進行聆訊並作出考慮;以及
在審視上訴人(或其代表)或有關政府部門所提供的新或額外資料/證據,以及這些資料/證據的相關性和重要性後,考慮是否維持跨部門工作小組就上訴人個案所作的決定或修正有關決定,以及在適當情況下厘定發放給上訴人的特惠津貼金額。
上訴委員會秘書處將設於地政總署。(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