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環麥當勞2023年發生斬人案,一名兼職員工疑因工作表現差不滿被經理批評和責駡,心生不忿持刀斬傷經理頭部,致經理頭破血流及患上創傷後遺症(PTSD)。涉案男子今早(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被判入獄10年。
31歲被告陳智誠,案發時任職麥當勞兼職員工,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6月18日,在香港西營盤皇后大道西484號至496號新安大樓麥當勞餐廳內,企圖謀殺姓王男子。
法官陳嘉信判刑時指,事主於本案遭受嚴重傷害,其後更診斷出創傷後遺症(PTSD),明言不接納被告因遭挑釁或被激怒而行兇,遂以15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減至10年。
案情指,被告自2023年5月27日開始在西環的麥當勞兼職夜班工作,事主亦為該麥當勞的經理。被告任職期間一直被事主及同事批評工作表現差。同年6月18日下午3時許,被告獲委派到金鐘的另一間麥當勞工作;惟案發當日事主發現被告出現在西環的麥當勞,遂質問被告爲何未有準時到金鐘上班,並指責被告工作表現不佳。被告沒有回應事主提問,其後離開麥當勞,前往附近的肉檔取走兩把斬肉刀。約下午3時半,被告雙手各持一把刀折返餐廳,並前往事主辦公室。
閉路電視顯示,案發時事主正坐在椅子上使用電腦,被告突然從後用刀劈向事主頭部,事主的額頭及後腦被斬多刀,其後將被告推出房間,並試圖抓住被告的手阻止其攻擊,同時大聲呼救。2人糾纏間,被告手上一把切肉刀掉在地上,一名在餐廳的休班消防員見狀上前奪走被告手上另一把刀,並拉開被告和事主,被告隨即逃走。餐廳員工報警。
同日下午,被告在其住所外被捕,當時他的頭髮及右手掌均染有血跡。在警誡錄影會面時,被告聲稱自2019年以來一直失業,不認識事主,並指案發時正在家中睡覺,還否認見過涉案的斬肉刀。
醫療報告指,事主的頭皮和頸部分別有15厘米和10厘米裂傷、頭骨凹陷性骨折及額頭裂傷。事主進行緊急手術後情況穩定,轉往深切治療部留醫,同年6月26日出院。其後,事主被診斷患上創傷後遺症,須接受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