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支柱,肩負着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重任。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主任江帆建議,修改《商業銀行法》,提高不動產抵押率。
江帆表示,自1995年《商業銀行法》頒布後,各大商業銀行建立了風險管理體系。受亞洲金融危機及國內不動產市場不成熟、評估體系缺失等影響,各大銀行將不動產抵押率上限值設定為70%-90%,以防止系統性風險。然而,近年來我國經濟形勢發生巨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2025年要實施更加積極有為的宏觀政策。當前,商業銀行過度關注自身風險控制與利益保障,已經導致大量存量資產難以通過抵押融資實現價值轉化,造成了資源閒置和浪費,制約了實體經濟擴張與生產消費循環。
因此江帆建議,修改《商業銀行法》,明確不動產抵押率下限,即不得低於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以進一步釋放存量資產價值、激發群眾創業熱情、破解中小企業發展困境、暢通國內經濟大循環。(記者 李銀明)
頂圖:江帆,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