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13日)下午約1時在深水埗大埔道進行交通執法行動,期間截停一輛電單車,男司機為一名57歲男子。經調查發現該輛電單車所展示的車牌與行車證紀錄不相符,男司機涉嫌干犯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條被捕,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調查顯示,被捕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警方強調,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