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3日)下午約5時突擊搜查懷仁街一單位,搗破一個非法賭檔。單位內姓盧(51歲)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另外4名本地男子、2名本地女子及1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36至64歲,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行動中檢獲2張電動麻雀枱、4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660元現金。8人已各被暫控相關罪名,案件將於4月2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