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東方富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富海」)獲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接受註冊通知書》,同意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科技創新債券。
該項目是債券市場「科技板」啟動後首單民營創投機構科技創新債券,計劃發行總規模15億元、期限15年。募集資金將重點投向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新能源與新材料、半導體、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相較於其他同類型項目,該項目的發行總規模、發行期限均創下紀錄,有助於形成良好的示範效應,引導更多債券資金轉化為「耐心資本」,定向支持早期、硬科技項目,形成「募投管退」良性循環。
在5月7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提出,創設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並通過與地方政府、市場化增信機構等合作,採用共同擔保等多樣化的增信措施,分攤債券的部分違約損失風險,為科技創新企業和股權投資機構發行低成本、長期限的科創債券融資提供支持。
在此次項目推進過程中,為東方富海「量身定製」合適的增信方案,成為項目成功推出的關鍵因素。為此,項目各參與方在方案設計上深入溝通、積極探索,創新使用政策性支持工具。這一創新設計精準契合央行的政策導向,既體現了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對深圳發展的鼎力支持,也彰顯了國信證券、高新投等深圳國企服務國家戰略的使命擔當。
央地協同的增信機制與投資機構的積極支持,有效打通了民營創投機構融資的難題堵點,極大地提升其融資能力,為深圳科技創新進一步拓寬中長期資金供給渠道。首單民營創投機構科技創新債券的成功落地,也為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探索出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