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常委、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楊華勇
香港立法會7月24日以壓倒性多數通過兩項修訂《議事規則》的決議,標誌着香港議會治理進入全新階段。此次改革堪稱回歸以來最深刻的制度調整,其核心直指議員行為規範與國家忠誠。
新規為議員劃定九項不可逾越的底線——從維護國家安全到捍衛立法會聲譽,尤其禁止「故意貶損政府管治威信」。會議紀律同步強化:議員離港超兩日需報備,無合理缺席致流會者將受經濟處罰,議會運作效率有望根本提升。「議員利益監委會」蛻變為職能更強大的「立法會監委會」,可受理實名投訴。對違規行為的懲戒形成梯度體系,最嚴厲者可被停職並課以財政處罰,議會內部監督機制實現質的飛躍。
此次修訂超越單純規則調整,實質是「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制度結晶。通過行為準則與懲戒措施,既保障議會高效運行,更確保其成為維護國家安全、支持行政主導的堅實力量,香港良政善治的根基方能愈加深厚。新規則實施效果尚待檢驗,但其確立的清晰標桿,已為香港議會政治翻開新篇章。
務實有為 自我革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議案通過後會見記者,指今屆立法會是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後的首屆立法會,全體議員是上下一心,有共識要完善立法會的自我監察,持續提升議會的效益和問責性,大家都有信心新制度會幫助議員履職盡責,更貼地、更到位地服務香港市民,亦更好貢獻國家,強調履職制度全面及系統地整合和優化各項規範,訂明對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讓新一屆議員投入工作時有規可循。他再次讚揚第七屆立法會務實有為,成績有目共睹,距離今屆完結前仍有數個月,議員會盡力做好工作,未來數個月秘書處仍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以確保履職制度在新一屆立法會順利實施。
本屆立法會作為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任議會,主動提出優化運作方案,其意義遠超程式調整。此舉標誌着在「愛國者治港」堅實根基上,香港立法機構正以刀刃向內的勇氣,開啟一場深刻的自我革新,為良政善治注入強勁動能。
方案核心直指重塑監督機制與提升透明度。通過構建更清晰的議員履職監督制度,使議員責任可界定、履職表現可衡量、公眾監督可觸及。這種制度化、常態化的自我完善機制,正是「愛國者治港」優越性的生動注腳。立法會銳意革新的最終落點,始終緊扣市民福祉。「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絕非口號,而是融入制度設計的行動指南。由此,一個監督有力、運行高效的立法會,正成為加速香港由治及興、邁向繁榮穩定的核心引擎。
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的代言人,肩負準確傳遞民聲、為民請命的莊嚴使命,完善議員履職制度,絕非對參政熱忱的阻礙,實為香港邁向良政善治的必由之路。清晰規範議員的操守與表現,不為私利所惑,唯以公心為尺。
此制度促進行政立法良性互動。當議員履職有章可循,政府便能從理性提案中汲取治理智慧;而市民訴求經由這條規範化通道高效傳遞,則能推動政策更貼近民心所向。由此,制度反將吸引更多德才兼備者投身議政殿堂,以專業素養推動社會前行。議員履職制度的完善是香港治理升華的基石,最終促進行政立法協作共贏。
須建立前瞻性制度體檢能力
新規則實施效果尚待檢驗,更深層問題在於,現行機制缺乏前瞻性制度體檢能力。委員會本應成為專業審議的中堅力量,但現行規則賦予其過大的「議案生殺權」,未經充分討論即可擱置重要提案。同時,委員會成員產生機制與透明度不足,易導致專業審議異化為小圈子決策,架空了大會的民主議事功能。
規則雖提及聽取民意,但具體操作模糊,公眾意見如何有效轉化為修正案缺乏制度性保障。聽證會常流於過場,民意與立法決策間仍橫亙着無形高牆。唯有以更大魄力彌補規則漏洞、優化委員會權力結構、打通民意的制度性通道,議事廳才能真正成為匯聚民智、解決問題的民主殿堂。
規則的生命力在於動態優化,被動修補卻無法系統審視規則體系內在邏輯的連貫性與時代適應性,致使小修小補難解根本性矛盾。欲破此局,關鍵在於建立常態化、主動化的審查與修訂機制。應設立固定周期,由專門機構對規則實施效果進行獨立評估,依據議事實踐發展及學界洞見,主動提出系統性優化方案。唯有變「被動應對」為「主動完善」,方能使《議事規則》真正成為推動議事民主與效能的堅實基石,確保其權威與活力長存。(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