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相關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5年9月25日起實施。
東莞市住建局表示,本次政策立足東莞市房地產結構性供需變化,因城施策、綜合施策,進一步減輕購房負擔、促進住房消費、提振企業信心、穩定市場預期。《通知》從六個方面提出了提振需求和優化供給的舉措。
需求側方面,一是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對購買新房、符合條件的購房人給予購房合同總價2%、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購房補貼,促進購房需求釋放;二是優化首套房認定標準,購買新房首套房的認定審核範圍由全市行政區域調整為擬購房屋所在地鎮街(園區),擴大首套房貸款優惠政策覆蓋面;三是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通過優化首套房及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貸上浮幅度、供收比核定、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等措施,進一步減輕居民購房資金壓力。
供給側方面,一是細化房地聯動土地供應調節機制,合理匹配土地供應與庫存,從土地供應源頭促進供需動態平衡;二是支持存量商業辦公用房業態功能合理轉換,為存量商辦物業「功能重生」簡化流程;三是優化房地產項目行政審批服務,通過推進市場化定價、「交房即發證」、分期規劃核實驗收和分棟首次登記、在建建築物「單套抵押」、新建商品房「帶押過戶」等措施,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接下來,東莞市相關部門將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研判,密切關注政策實施效果,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據悉,相關配套細則將盡快出台,確保新政平穩運行。
以下為政策原文: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相關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對於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人才房、回遷房等非市場化商品房除外)、完成合同網簽及備案,並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額繳納契稅的購房人,給予購房合同總價2%、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購房補貼。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二、優化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在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在擬購房屋所在地鎮街(園區)名下無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屬於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同時滿足全國範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不動產登記情況查詢結果,核算住房套數並執行相應的住房信貸政策。
三、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統一提高至150萬元。對繳存人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50%,不超最高貸款額度上限。供收比僅核定公積金貸款部分。支持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貸款首付款。
四、合理供應房地產用地。細化房地聯動土地供應調節機制,結合各鎮街(園區)新建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情況,合理控制新增房地產用地供應。對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原則上暫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對商業辦公類商品房去化周期連續3個月超過36個月的,暫停新增商業辦公用地出讓。
五、支持存量商業辦公用房業態功能合理轉換。在符合結構安全、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允許相關主體通過改建改造、增配設施等方式,優化調整存量商業辦公用房功能,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教育、養老、托幼、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用途,或用於發展文化創意、體育健身、旅遊休閒等經營性用途,免於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依程序直接辦理施工許可、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或者備案。
六、優化房地產項目行政審批服務。開發企業在首次申報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後,可根據市場供需情況自主調整申報價格。大力推行「交房即發證」,分期規劃核實驗收和分棟首次登記。優化我市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允許以單套房屋為基本單位,辦理在建建築物抵押權首次登記及後續的註銷登記。參照存量房「帶押過戶」的模式,加快推進新建商品房帶押過戶業務落地,實現不動產登記和抵押貸款的有效銜接。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文件內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發布單位: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財政局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
發布日期: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