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28日)在新界南區進行針對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執法行動,派員喬裝乘客,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前往青衣,到達目的地後,拘捕兩名年齡51及55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而涉案兩輛私家車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表示,市民出行前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汽車是非法載客取酬車輛,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任何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自身或其他行人有機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該汽車作非法載客取酬的用途。首次定罪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記者 區天海)
頂圖: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