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虛構綁架」電話騙案,昨日(14日)拘捕一名男子,涉嫌與3宗同類電騙有關,涉款約68萬元:警方提醒市民如收到自稱親友來電,聲稱被拘捕要求大額現金,應提高警覺,主動核實對方身份或向親友求證。
荃灣警區重案組第2隊高級督察張文迪今日(15日)表示,在3月31日接獲一名81歲市民報案,指同日接到冒稱兒子的騙徒來電,訛稱被警方拘捕,需要保釋金。受害人信以為真,並按騙徒指示於同日中午在荃灣的公眾游泳池外,將40萬現金交給一名騙徒,受害人其後與兒子澄清,發現受騙後報警求助。
荃灣警區人員其後透過「銳眼」計劃的閉路電視系統翻查大量片段,鎖定騙徒身份,至昨日(14日)在黃大仙拘捕一名21歲本地男子。經深入調查後,相信被捕人曾以同樣手法於4月9日和10日,分別在美孚及深水埗騙取另外兩名分別74歲和78歲的受害人。3宗案涉及騙款約68萬元。被捕人報稱任職地盤工人,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張文迪說,虛構綁架電話騙案的受害人多為長者,部分更會去到銀行提取大量現金,如果銀行職員見到有長者神色慌張、無故提取大量現金或匯款到不明戶口,需要多加留意,提醒對方小心騙案。如有懷疑可以致電警方防騙易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由於此類案件盛行,情節嚴重,警方會諮詢律政司意見,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頂圖:荃灣警區重案組第2隊高級督察張文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