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繼續舉行聽證會,有4名消防處代表作供,包括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大埔消防局前局長賀俊維、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伍永光及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
翁錦雄作供指,目前關於主動及被動的消防裝置,都由不同部門分工處理,關於「生口」、發泡膠封窗、棚網等問題,都應由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調查組」(ICU)跟進,工人吸煙投訴則由勞工處跟進。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直言,市民不會了解政府部門間分工,將導致「監管真空」,主席陸啟康更直言是墮入「灰色地帶」,翁錦雄同意現時部門間對權責的演繹不一,前線對分工的清晰程度「唔理想」,處方將實施新機制,確保所有投訴或查詢,都主動轉介相關部門,並在轉介後確保個案獲跟進,「唔會話冇咗件事」。
聽證會上提到,有宏福苑居民曾就承建商用發泡膠封窗的問題,兩度向消防處查詢,但接線人員說,消防處沒有相關法規監管封窗物料,最終查詢未獲跟進。翁錦雄同意接線人員當時最理想的做法,應即時轉介給獨立審查組跟進,不過他承認大火前,並無相關指引。
翁錦雄同意就樓宇消防安全問題,市民會向消防處查詢是很合理,以往僅回覆不屬消防處管轄範疇,會令市民很無助。他表示,大火後已做過檢討,日後消防處不論接獲投訴或查詢,會在取得市民同意下,主動轉介給專責部門。他又補充說,如找不到合適部門跟進,會將事件升格並由副處長處理。
針對建築物料包括發泡膠,不屬消防處規管,翁錦雄解釋說消防處沒有專業知識,並不了解若不容許使用有關物料對工程造成的影響,但如果有關物料阻塞逃生通道,消防就會執法。
杜淦堃引述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證人的書面供詞,指發泡膠是臨時保護物料,不屬於永久結構,他們無權檢控。杜淦堃關注出現的「監管真空」問題明顯及嚴重,翁錦雄不同意,表示在分工上,是由獨立審查組負責,但不方便評論當時有關部門的處理方法。
將實施新機制 確保投訴有轉介及跟進
聽證會上播放2024年9月宏志閣居民蘇先生致電消防處熱線,投訴屋苑進行外牆維修時,工人使用發泡膠封窗,擔心發泡膠易燃,構成火警危險。當時消防處接線生回應指「窗戶嗰啲用乜野物料,冇乜特別規管嘅」,指部門沒法規規管封窗物料,如有擔憂可作出投訴,安排人員檢視,並詢問蘇先生是否正式投訴。
杜淦堃指,接線人員是否應在當時轉介ICU跟進,翁錦雄承認「當時處理方式唔理想,未有主動轉介予相關部門」。杜再問「是否當時前線同事的指引唔夠清晰?」翁錦雄同意:「可以咁講」,他表示,消防現時已實施新做法,無論是投訴或查詢,只要市民就消防安全事宜致電消防處,在取得同意下,會主動轉介至相關部門,轉介後會與接收的部門確認分工,確保個案獲跟進,消防處會再通知市民個案已轉交相關部門處理,「唔會話冇咗件事」。
杜淦堃再問及,若有易燃物阻塞走火通道,消防處會派員處理?翁錦雄同意。杜淦堃提,2024年9月13日居民梁先生致電消防處投訴關於發泡膠阻塞走火通道出入口,消防處同日下午巡查後,指投訴不成立,因相關地點不是在逃生路徑或緊急車輛通道但有向管理處提供消防建議。翁錦雄回應指,根據投訴紀錄,因牽涉易燃物品懷疑阻塞逃生途徑,但同事到現場未有發現阻塞,但有主動聯絡管理處,是正確及好的做法。
消防處否認出現監管真空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指,今次事件反映「跌落一個灰色地帶」,涉及大維修工程的消防風險高,後果很大,不論是消防處、屋宇署或ICU都需要有緊密聯繫,甚至成立一個工作小組。翁指,消防處跟屋宇署已就分工作出討論,看如何作改善。
杜淦堃提及,ICU證人古小平作供指,發泡膠是臨時保護物料,他們無權作出檢控,而消防處亦不處理,會否出現監管真空問題?翁錦雄回應指,不會出現監管真空,據其所知ICU有監管權力,但他不方便評論ICU當日的處理。
關於棚網問題,消防處沒有法例規管棚網,由屋宇署和勞工處處制訂相關標準,翁錦雄指,消防處會從滅火角度,如果火警發生,涉及火勢蔓延,「要做到幾阻燃先可以達到阻燃目的」,消防處會參與決定這方面,但制訂標準則是屋宇署的專業。
杜淦堃再問及,勞工處證人昨指出他們未能核實棚網的阻燃證書真偽,翁錦雄指,就證書問題,消防處也沒有專業知識處理,應向屋宇署取意見。至於中環華懋大廈大火後消防處向屋宇署提供協助進行棚網燃燒測試,翁指出,協助是提供場地,讓屋宇署做燃燒測試,因現場有消防處人員可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