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危楼”会成为一个成语吧?若干年后,老师们或会给孩子们解释这个词语:2004年4月4日,浙江奉化一处建成20年的楼房粉碎性倒塌。而此前一天,这栋楼房经过危房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人员称房子再住几年没问题。此后,该词用来比喻那些存在重大隐患随时可能倒塌的建筑。
整个假期,这座南方富庶的县级市里,人心惶惶。倒塌的危楼给人们施加着无形的压力,有媒体报道,在奉化,这样的危楼还有35处。《华商报》称这个人口几十万的县城为“危楼之城”,倒很是贴切。在《“危楼之城”如何亡羊补牢》这篇评论中,作者马涤明认为这种情况又并非奉化一地之特色,也并非仅老旧楼房才有的问题:“近年竣工的项目,特别是保障房、安置房,问题也不少。一脚能把楼板踏个窟窿、纸糊的门、墙皮成片脱落……这样的新楼质量,常见于媒体曝光中。”
所以,闹心的也不止奉化一地民众,其他城市的许多居民或许也在暗自思量,自己所住的房子,会不会同样存在倒塌的隐患?新华社记者在调查这一事件时,注意到了一则早前报道:“2010年,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有人担忧,一些城市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奉化危楼”不过是这个周期里的一例而已。
于是人人都问:何以至此?《西安晚报》给出的答案是:监管模式之弊。一方面,“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及政府监管三方关系中,政府对于权力过于大包大揽,使得监理所具的质量管理的风险性与独立性,无法实现权责利一体格局,难以用利益来制约利益。”另一方面,“违规违法成本低廉,更多地局限于行政处罚,着眼于‘下不为例’,相对于较高的守法成本,无异于变相鼓励违法。”《法制晚报》显然也认同观点,该报评论员庞岚认为必须要建立起质量安全方面“终生追责”的制度,才能保证大庇天下寒士的楼宇之安全。
但即便已成危楼,奉化的惨剧也本不该发生。在此之前,小区业主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结果却是还可以再住的检测结果。于是,北京的数家媒体,几乎不约而同的开始质疑当地政府在这起事件当中所扮演的角色。《新京报》4月6日刊登评论认为奉化市相关部门“对此次事故存在明显的道义责任”,而且该文作者徐明轩更担心的是,在受害者索赔维权过程中,居民的正当权益会被当地的维稳逻辑所遮蔽。他建议对此事,应该由级别的政府部门进行调查。
第二天,同城的《北京青年报》4月7日也刊登评论,担心奉化市有关部门是否能够彻查此事,还民众以真相;光明网的评论员,在关注此事时,想起了建筑大师沙里宁的一句话:对于一座城市,从它的建筑中可以看见它的抱负。“年纪轻轻的居民楼,说倒就倒,且质监部门信誓旦旦为之做出质量背书,凡此种种,令人如芒刺在背。我们在倒塌的大楼里,还能窥见城市的责任与情怀、气度与良心吗?”《京华时报》的特约评论员王石川则注意到奉化于2012年已经进行过一次房屋安全的大排查,但显然没有排查出这栋倒塌的房屋来,这一次能吸取教训真正消除隐患吗?
人们追问真相,追问责任的承担方,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的损失该由谁负责。在房价高企的当下,对许多居民来说,所住之屋实乃自己最重要的财产,如果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因为质量监管方的失职,自己最重要的财产被毁坏了,谁又该为此“埋单”?国外通行的一种做法是建筑质量终身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严格监察工程质量并对建筑安全负责。因为负有巨大责任,所以在前期监管过程中,保险公司的标准就会非常严格,否则一旦出现奉化这类事故,自己必然面临全家荡产的境地。
而对现存的老旧楼房,香港和韩国都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腾讯网《今日话题》分析此事时,认为大陆政府可以借鉴这两个地方的做法。香港是在政府为业主提供补贴、无息贷款、帮入保险以及专业意见的同时,要求业主对住所修缮承担重要责任,而且还会发布可供查询的修缮数据--这些数据将直接影响到二手房的销售。韩国则同样面临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住房老化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韩国政府牵头做住宅再生工程,“将建筑主体留下而其他部分进行改建,达到焕然一新的效果。而这样的做法,其实对改善中低收入者的生活环境,平抑房价、节约资源都有很好的效果。所以旧房改造本身就是公益的。”
这一次奉化塌楼事件,我们不但失去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而且一位21岁的年轻女孩儿还失去了自己的左腿,更有大量居民无家可归,未来不知如何是好。所有的这些灾难和伤痛,都不过是因为检测人员简单而微小的错误,安全链条上的一颗螺丝钉,再次引发巨大的悲剧。
但显然,奉化市政府方面,还没来得及反思这起悲剧的发生的原因何在。直到昨天,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上的重要位置所体现的都仍然是当地机关是如何尽职救援,领导是如何辛苦善后的。救援和善后虽然重要,但如果只有这些而没有反思,这类惨剧很难保证不会再次发生。“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多年以后,学习“奉化危楼”的孩子们还会见到相似的事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