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桐柏县对杨士付强奸、猥亵儿童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杨士付原系桐柏县某镇小学一名教师,自2012年春至案发,杨士付对所在学校2名女学生实施奸淫,对多名女学生多次实施猥亵行为。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士付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月2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桐柏县对杨士付强奸、猥亵儿童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杨士付原系桐柏县某镇小学一名教师,自2012年春至案发,杨士付对所在学校2名女学生实施奸淫,对多名女学生多次实施猥亵行为。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士付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