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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于正式”的“致敬”

2014-05-07
来源:中国艺术报 陈鲁民

  最近,我带的几个研究生上交了课程论文,用“防抄袭”软件一检测,发现均有不同程度的抄袭行为。我很气愤,质问他们为何要这样干,一个学生半开玩笑地狡辩说,这不叫抄袭叫“致敬”,不光是我们,很多名人也这么干。

  我在网上一搜索,还真是如此,键入“致敬与抄袭”几个字,立刻显示有150万个网页。远的先不说,就说最近,

  台湾剧作家琼瑶举报其作品《梅花烙》被《宫锁连城》抄袭,并因此生气住院。被指抄袭剧作家于正则回应称,琼瑶是鼻祖和前辈,自己一直对她尊敬有加,事件“绝对只是一次巧合与误伤,我们没有要借您(琼瑶)任何作品来进行炒作,更不用说是冒犯”,还表示“一直把您的审美和捧起来的演员当作学习的楷模对待”。可是,琼瑶坚决拒绝“致敬”,身体稍有恢复,就立刻向法院起诉了抄袭她作品的编剧于正。

  还有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张世友,从教21年,10篇论文被指抄袭,其间职称从讲师晋升到教授,并成功调入了另一所大学。这位老兄的“致敬”是赤裸裸的,不仅抄观点、抄框架、抄导语、甚至连小标题都抄,有的文章至少九成的语句,是在原作的基础上进行增加、删除或换用个别字词加工改造而成。被网友戏称为“从讲师一路‘致敬’到教授”。

  《舌尖上的中国2》刚播出第一集,就有眼尖的观众发现,剧中少年采蜜的镜头与BBC纪录片《人类星球》的镜头多有雷同。网友们特意将《舌尖2》中涉嫌抄袭的画面截屏,并与原画面相对比,高度相似镜头有十多处,尤其是少年爬树为弟弟采蜜那一段。对此,《舌尖2》总导演陈晓卿回应称,“很多经典纪录片、知名导演都是我们喜欢的,也在业内成为经典,应该说是致敬吧。”这种“致敬”行为,即使不能称其为抄袭,但至少也有模仿创意之嫌。

  把抄袭或模仿创意说成“致敬”,可谓典型的“化腐朽为神奇”,抄袭多么难听,致敬何其喜庆,把抄袭说成致敬,虽然性质和内容没任何变化,但听起来就顺耳多了。就像孔乙己把“偷书”说成“窃书”,尽管仍然没挡得住人家打折了他的腿,可自己脸上却还是有光彩的。

  “致敬”这种事的一再发生,其实原因也很简单。一是“致敬”者有大便宜可占。人家千辛万苦、殚精竭虑弄出来的东西,你也不打招呼,就轻轻松松地据为己有,“一字不著,尽得风流”,那多省劲,多高效,多节省脑细胞,何乐而不为?二是占了便宜也少有追究,不占白不占。虽然我们也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规,但往往处罚不力,常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实际上起了纵容保护“致敬”者的恶劣效果。最典型的就是作家郭敬明,他虽事涉抄袭,但最后却基本上毫发无损,且越来越红,实在令人遗憾。反之,如果执法部门都能铁面无私,对“致敬”者严惩不贷;如果被抄袭者都像琼瑶这样,任你说得天花乱坠,坚决拒绝“致敬”,不惜对簿公堂,辩个青红皂白,谁以后还想再“致敬”,就得掂量掂量,不怕身败名裂你就试试。

  贾岛“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杜甫“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搞文学原创辛苦,这谁都知道,非呕心沥血、宵衣旰食,不足以成其事;非苦心孤诣、卧薪尝胆,就难出优秀成果。所以才要千方百计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作家的原创积极性,坚决拒绝各种形式的抄袭,否则,谁还去拼死拼活地搞原创,大家都互相“致敬”算了。

  向拒绝“致敬”的琼瑶致敬,愿我们都加入拒绝“致敬”的队伍!

[责任编辑:徐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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