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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擊議會 應予譴責

2014-06-18
来源:香港商报

  土地及房屋匱乏,是本港民生及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而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是目前最成熟、最大規模的發展計劃,預期可為本港提供超過6萬個單位,當中超過六成為公營房屋,對紓緩房屋供應緊張和基層住屋需求,甚為重要。

  計劃自2008年重新起動后,先后經歷了三個階段的公眾諮詢,前后5年的廣泛討論,至2013年中才定出建議發展方案。這項有利紓解「屋荒」的計劃,獲得市民普遍支持,卻偏偏遭受部分激進組織及反對派議員的連番阻撓,上周五更演變成冲擊議會的暴行。

  誰在使用「議會暴力」?

  冲擊議會的組織日前辯稱冲擊行動的原因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限制發言,并將之形容作「議會暴力」、「制度暴力」云云,意圖推卸責任。

  對此,我們必須強調,議會議事有既定的規程,主席所作出的決定或裁決,時有爭議,若以此作為把暴力冲擊及違法破壞行為合理化的藉口,社會將永無寧日。事實上,財務委員會自5月2日已開始就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撥款申請進行討論,截至上周五議會被冲擊為止,共召開了10次會議審議有關項目。而在上周五會議前,議員已就項目提出了近170次發問,個別議員發問更超過20次,試問若主席真有限制發言之意,或存在所謂的「議會暴力」,這些統計是如何得來的呢?

  另一個事實是,蓄意阻撓撥款的議員,除了不斷發言「拉布」外,更提出數以千計的動議,個別議員更在上周五的議會上,即場提出600多項臨時動議,這種濫用程序意圖癱瘓議會運作的行為,又算不算是「議會暴力」?對此,財委會主席基於維持議會正常運作,在合理的時間內結束討論,以及停止處理臨時議案,并啟動表決程序,實屬無可厚非。而立法會法律顧問亦表示,雖然財委會已建立了行事方式,議員可提出多於一項臨時議案,但從普通法原則推論,制訂相關規則的機構,沒有理由令會議有機會被癱瘓,財委會的職能是考慮政府的財務建議,必須在合理時間內進行表決。

  執法當局應依法懲處

  無論如何,以暴力手段進行抗爭,顯然已超出文明、理性社會所容忍的底線,必須予以嚴厲譴責。而冲擊過程釀成六名立法會保安人員受傷,立法會大樓多處設施嚴重損毀,執法當局應當依法懲處。至於議員助理涉嫌「里應外合」,煽動示威者,令秩序急劇惡化,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亦應嚴肅跟進。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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