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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曝台策反陸生 台稱從未介入學術交流

2014-10-2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反間諜法草案二審。當天,《環球時報》引述國家有關部門指,2009年以來,台灣間諜針對大陸學生的策反活動愈趨活躍,并公開3名台灣間諜姓名。此事當天引起台灣島內熱議,台灣「國安局」回應稱,未從事校園情報工作。台教育部則表示,陸生來台僅限於教育交流。陸委會表態,陸生來台有利兩岸發展。有分析認為,反間諜法二審和台灣間諜事件同天出現,不是偶然,或是官方為反間諜法造勢。也有觀點稱,若間諜一事屬實,這種做法與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主流背道而馳,應予嚴厲譴責。

  利用陸生蒐集情報

  《環球時報》昨日稱,許淇鈞、林兆偉、台維光等多名台灣制內間諜人員,2009年至2013年在台灣大學、義守大學、宜蘭大學、銘傳大學等20餘所大學活動,通過問卷調查、提供兼職等方式接觸大陸學生,之后有償索取大陸政治、經濟、軍事相關政策和涉密信息,也鼓勵陸生返回大陸后報考公職,以利取得更多情報。

  報道還指出,近來有關部門已破獲台諜策反案件近40起,涉及大陸15省市。其中一起案件是一名赴台短期交流的大陸女生,被台諜威逼利誘策反,返回大陸后與境內涉密部門人員「交友」,索取涉密刊物,拍照后傳給與她聯繫的台諜,此后該間諜被派駐東南亞,該學生還多次赴境外交送資料。

  台稱不搞校園情報

  針對大陸媒體指稱台灣情報單位吸收陸生蒐集情報,台灣「國安局」表示,與各情報機構,尊重學術自由與校園自治,從未假藉學術名義,干擾兩岸學術交流與發展,也沒有在校園內進行情報工作。有關陸生在校園內接受問卷調查一事,該局有關負責人說,問卷調查是社會科學研究的方法之一,「國安局」對此無權干涉。

  台灣教育部昨日回應說,「未接獲相關信息」,將進一步查證是否屬實,希望學術歸於學術。台灣教育部次長陳德華則稱,從來沒聽過這樣的事情。他指出,陸生來台僅限於教育交流,若摻雜政治因素,對於兩岸學生將是一大冲擊。他認為,這次事件有可能是學術研究調查引發的誤會,教育部將先確認信息真偽,消弭兩岸高教疑慮,也會提醒各大學,加強對陸生生活輔導。

  台灣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則表示,台灣開放大陸學生來台就學,提供比較友善的唸書環境,希望讓陸生對台灣有更多了解,長期下來對兩岸關系發展應該是有利的。針對大陸媒體指控台灣情治人員策反大陸學生,林祖嘉則說,「國安單位」會做更詳細的了解,并由「國安單位」統一發言。

  高校表態從未聽聞

  台灣大學和高雄師範大學表示,不會干涉陸生的課后活動,對於台諜吸收陸生一事更是從未聽聞。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大陸媒體的報導真假尚未確認,學校也沒有足夠信息可以去調查這件事。他強調,校方同等看待來台唸書的陸生,不會干涉他們參加各種社團或課后活動。高雄師範大學校長吳連賞指出,今年來台交換的陸生都是姊妹校的學生,對於陸生的協助都在學習方面,不會介入陸生私下的活動,更不可能過問陸生私下和誰有接觸。

  不過,據《中國時報》報道,台大「國發所」博士班陸生王欽受訪時表示,曾有台灣的「國安單位」、軍情單位和他接觸,「這是廣泛存在的現象」,但除非是官二代,否則一般到台灣讀書的陸生沒有能力提供有價值的情報。

  國台辦吁別搞諜報

  談及此事,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昨日說,「台灣諜報機關的策反活動,嚴重危害青年學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長,應該立即停止此類行為。」她還說,大陸學生赴台就讀是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重要成果之一,為在台陸生提供正常的學習生活環境,是「台灣方面應盡的責任」。

  反間諜法鋪陳新國安法

  【香港商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昨日繼續審議反間諜法草案,草案二審稿對間諜行為的定義作出規定,列明六類間諜行為。有學者認為,反間諜法意在為新國安法鋪路,新國安法將包含更大範圍。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寶樹指出,國安法改為反間諜法,意在界定職權、保障權益,例如限制反間諜工作獲取的信息,只能用於反間諜工作,不得影響國家秘密、商業秘密與個人隱私。國際關系學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劉躍進則認為,現行的國安法名不符實,用了「國家安全」一詞,但內容卻只是國安很小一部分,改成「反間諜偵查」的法律才是正本清源。

  六類間諜行為

  草案指出:本法所稱間諜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互勾結實施的下列行為:一、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三、為間諜組織招募人員的;四、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五、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六、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的。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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