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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紓解檢察官家人的憂懼?

2014-11-24
来源:北京青年報

 

  一起案件,市委領導要求無罪也要弄成起訴。8年前檢察官孟憲君從了。8年後,他選擇了到最高檢去自我舉報。11月20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了這起8年前的案件。孟憲君說:“小孩從網上發現這個事,問我,我說我得罪市領導了,他們擔心,勸我晚上少出去。”

  孟憲君家人的擔心,絕非多餘,自他選擇到最高檢去自我舉報之後,便遭遇了很多麻煩。所謂的“受到某種報複或威脅”,並不誇張。好在孟憲君幹淨而磊落,如果稍有不檢點或許早就被人抓住把柄,“出師未捷身先死”了。孟憲君家人的憂懼,或許還與他們對現實的清醒感知有關,舉報人被凶殘報複並不罕見。

  孟憲君不是堂·吉訶德,只是一個尚存良知、愛惜聲名的退休檢察官,所求並不多——糾錯而已;所糾的錯亦不關涉人命;最關鍵的是,他之所圖本是本分,卻近乎卑微。即便如此,仍走得艱難,甚至伴隨著種種不可預知的凶險,不免令人感慨系之。

  如何紓解孟憲君家人的憂愁和恐懼?一方面,應有更多的正義力量集結起來,聲援他。另一方面,孟憲君及其家人應受到保護。前不久最高檢印發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首次明確舉報人享有的具體權利,包括申請回避、查詢結果、申訴複議、請求保護、獲得獎勵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孟憲君雖是退休檢察官,但他本質上仍是舉報人,他有權利請求保護。

  最關鍵的是,除了公正再審之外,更應該調查當初是誰以權壓法的?孟憲君稱:“當時我們院裏領導就說是我們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具體是誰,像我們這類最基層的辦案人員接觸不到市委領導,也不熟悉。”由於真相尚未完全浮出水面,尚不能武斷認定某人,但可確信有領導幹涉了,若認真徹查,不難水落石出。一旦查實,也不只是收手就算完事。

  別讓舉報變成一件高風險的事情,別讓躲在暗角的醜陋得逞,如果舉報人被報複,痛苦的不只是舉報人,還有法律、正義和道義,甚至會擠壓、摧毀通行於我們社會的正常價值觀。早在1989年,美國國會就頒布了保護政府內部舉報人的專門立法——《吹口哨人保護法》,所謂“吹口哨人”(Whistleblower),即“舉報人”,該法旨在強化對聯邦工作人員權利的保護,以制止打擊報複和消除政府內部的違法犯罪及不當行為。同樣的邏輯是,孟憲君,身為檢察官,作為司法機關人員,他們對司法機關內部所存在的問題進行舉報,應該鼓勵,更應該獎勵。近年來,一些體制內的官員基於正義或其他因素,奮而舉報,他們確實需要保障。為此,我們也需要一部《吹口哨人保護法》,起碼可借鑒其精神和措施,為我所用。 王石川(江蘇職員)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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