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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萬家跳崖員工涉數億資金案

2014-12-11
来源:每日經濟新聞

  日前,華潤萬家西北區總部員工李妍和其3名親人在華山跳崖自殺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然而,《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深入采訪發現,事件背后還隱藏了一起涉及金額龐大且疑點重重的經濟案件。

  受害人之一的劉麗(化名)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11年6月,李妍以能找到便宜的供貨渠道為由意欲與其展開合作,方法是通過西安億道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億道)購買便宜貨物供給華潤萬家,華潤萬家以市場價格給付貨款,中間產生的差價利潤由兩人分成。

  據劉麗提供的96份 《供應商貿易協議》顯示,她與李妍的合作從2011年6月持續到2014年7月,期間最高供貨金額累積達7.02億元。協議的雙方分別為陜西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甲方)和西安億道(乙方)。

  值得注意的是,劉麗提供的《供應商貿易協議》疑似將華潤萬家一位管理層牽涉其中,記者注意到,96份協議落款簽字雙方分別為韓勐和艾鳳月(李妍母親)。

  劉麗稱,韓勐是當時華潤萬家西北地區采購部的總監,同時參與其與李妍的利潤分成。記者搜索公開資料發現,華潤萬家西北地區確有一位采購部總監名為韓勐。然而對于協議中韓勐的身份,華潤萬家方面以“未得到總部授權”為由,未正面回應。

  96份協議供貨額達7億

  記者獲取的資料顯示,西安億道法人代表為李妍母親艾鳳月,該公司自2009年成立至2012年,僅2011年有158.65萬元營收。另記者實地探訪發現,西安億道注冊地址實際為居民住宅樓,且該樓早已于今年初被拆除。

  劉麗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其與李妍的合作始于2011年6月3日,具體合作方式為,李妍稱其“老板”可通過相應渠道購買低價商品,然后通過西安億道正常供給華潤萬家超市,然后華潤萬家以正常零售價結賬。

  “李妍說西安億道與華潤萬家有合作的商務賬號,合作時將由艾鳳月與華潤萬家簽訂供貨合同,李妍負責貨款支付,我只用提供資金就行了。”劉麗稱。

  合作者提供資金后,李妍會向其出具一份蓋有華潤萬家及西安億道合同專用公章的 《供貨商貿易協議》,協議中標注有合作者的出資金額及分配利潤。劉麗告訴記者,“我們(口頭)約定賺取利潤按6:4的比列分配。”

  高額利潤誘惑下,劉麗于2011年6月3日向李妍的銀行個人賬戶匯款150萬元。“一個星期之后我連本帶利收到了172萬元,單筆獲利22萬元。”劉麗表示,自此之后,其和李妍開始了長期合作。

  據劉麗提供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銀行轉賬記錄顯示,自2011年6月30日至2014年4月3日近3年間,其共向李妍個人賬戶進行了137次轉款,金額共計約2.9億元。

  然而,自2013年起,李妍不再定期返還本金及利潤。盡管如此,劉麗表示,因巨額的收益,其仍向李妍提供資金,直至2014年,雙方合作出現了裂痕。

  “年初我要求李妍返還本金及利潤,但她卻拒絕返款。”劉麗表示,“11月李妍出事,我才發現投入的錢都拿不回來了。”

  作為二人交易往來憑證,劉麗提供給記者的96份 《供貨商貿易協議》顯示,今年7月劉麗提供給李妍的供貨金額經多年積累達到峰值,高達7.02億元。

  此外,劉麗向記者表示,除了她之外,直接與李妍接觸并合作的人有7、8人,總計向李妍匯款逾5億元。但除了劉麗提供的2.9億元銀行流水記錄外,其他金額并無從考證,其他受害人均不愿接受采訪。

  西安億道身份之謎

  據《華商報》報道,合作之初李妍曾向多名受害者稱,西安億道是華潤萬家的供貨商,與華潤萬家有合作的商務賬號。

  記者獲取的96份《供貨商貿易協議》顯示,甲方為陜西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乙方確為西安億道。

  據張女士向記者出具的一張照片內容顯示,在華潤萬家供應商服務系統中,供應商一欄中,西安億道赫然在列。張女士稱,自己曾在李妍辦公室看到過西安億道和華潤萬家的往來流水記錄。

  然而,記者獲取的西安億道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14日,法人為李妍母親艾鳳月,股東為艾鳳月及李妍的丈夫岳某。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經營范圍為農副產品、日用百貨、服飾鞋帽等商品的銷售。

  西安億道2009~2012年年檢信息顯示,該公司僅2011年有158.65萬元營收。

  那么,這樣的公司如何會成為李妍口中的華潤萬家供貨商?

  公司資料顯示,西安億道注冊地址為陜西省西安市光華路1號21棟1單元2層04號。記者實地探訪發現,該區域實際上是居民住宅小區,而位于西安億道注冊地上的樓房已于今年初被拆除。

  小區內一名認識李妍的住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上述房屋實際為李妍父親單位分配的,但近年來都未在該小區內見到李妍一家人。

  那么,西安億道與華潤萬家是否有貿易往來?對此,記者亦來到位于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大慶路的華潤萬家西北公司總部求證。而相關負責人以 “要向總部匯報才能接受采訪”為由,未正面回應。

  此外,記者發現,劉麗提供的96份《供應商貿易協議》左下角甲方委托代理人一欄的名字均為韓勐。

  韓勐為何許人也?他在協議中究竟扮演中怎樣的角色?“韓勐為當時華潤萬家西北地區總部采購總監,李妍當時稱韓勐是我們的合作者,交易的每一單都要拿出一部分利潤分給韓勐。”劉麗表示。

  對于韓勐參與李妍利潤分成一事,由于未能獲得韓勐本人的回應,事件的真實性有待考證。劉麗亦坦承,除了每份協議中出現名字之外,其與李妍合作多年并未見過韓勐本人。

  記者公開檢索資料發現,華潤萬家西北地區確有一位采購部總監名為韓勐,不過不能確定兩者是否為同一人。對于協議中韓勐的身份,記者亦向華潤萬家求證,但其西北區域相關負責人仍以“總部未授權”為由未作回應。

  目前,劉麗向記者表示,她已于11月27日向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提交了報案材料。記者從辦案民警處獲悉,該案已經立案。上述民警向記者表示,目前該案正在調查過程當中,具體細節不方便回應。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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