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企業員工手冊、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中對年終獎有具體約定,則員工離職是沒有年終獎的。
又到一年年末,小李準備換份工作,改變一下環境,但他又害怕一走了之拿不到年終獎。問年底離職,企業是否能拒發年終獎?
江點序表示,關于年終獎的處理問題,目前廣州地區司法處理的方法一般是如下:如果說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比方說員工手冊,或者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企業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于年終獎有明文規定,則按照年終獎的相關規定或者約定來執行。
如果企業員工手冊、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中對年終獎有具體約定,比如支付的條件、范圍、員工是否在職等,以約定為準,如果離職員工不符合約定條件,則員工是沒有年終獎的。
另外一方面,年終獎是作為企業的基本福利之一。2015年1月1日生效的《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規定,涉及到職工福利,比方說獎金問題,可納入集體協商的內容之一。如果工會或者企業就年終獎金需要進行集體協商,可以按照集體協商相關規定通過集體協商的形式來解決,如果沒有通過這些民主、集體協商,則應以規章制度、勞動合同或者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