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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官員夜總會不雅照地點被揭露 包廂費近6000元

2014-12-18
来源:東南快報

  網上曝出的林宗輝在夜總會的不雅照

  記者拍攝的夜總會與不雅照被拍地點相似度極高

  原標題:福州官員夜總會不雅照地點被揭露 包廂費近6000元

  東快記者陳木易李歡騰文/圖

  昨日,由一組不雅照引發的“官場設局”,“書記自證清白”、以及“副局長借招標之名,肆意索賄”等等,引發社會輿論的震動。涉事者福州晉安區房管局副局長林宗輝深陷“夜總會不雅照片門”,經該區紀委初步核查之後,不雅照網帖情況基本屬實,已被停職處理。

  但是否如神秘舉報人莊姓人士所述,林宗輝涉嫌嫖娼、索賄以及違規招標等,晉安區新聞中心至今未就此事作出回應。此外,東南快報記者根據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在福州五四路上,找到了疑似林宗輝被拍不雅照的夜總會。

  記者探訪內部布局相似度極高消費水平也相近

  昨日下午,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向東南快報記者透露了不雅照中夜總會的相關信息。

  按照該人士的提示,昨晚7點,記者找到了位於福州五四路上的這家“索菲斯名爵會所”。在會所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記者進入到兩間暫未有客人在的大號包廂。

  期間,記者發現,沙發椅以及茶幾的金屬裝飾物、椅角等細節,與不雅照中的幾乎一模一樣。此外,包廂的整體裝修、布局、壁畫以及地磚風格等等,相似度極高。該工作人員告知,該大包廂的包廂費近6000元。該工作人員提供的酒水價目單,記者發現大部分的酒水單價均高於市場價5-6倍左右,會所內陪侍服務員的價格在500元左右。

  記者根據照片中,林宗輝當時所在包廂的人數(估計15人),以及預計所需4位陪侍和兩名包廂服務員向工作人員報出需求。經過會所工作人員的粗略計算,總體消費接近1萬元,與林宗輝當時的消費水平接近。不過,該工作人員也在介紹中強調,陪侍只是陪酒。

  隨後,記者欲向該工作人員核實林宗輝是否確實有在該會所消費,以及猥褻陪酒女一事,工作人員一開始表示願意配合,並表示將相關圖片交由領導進一步核實後,會主動回應和澄清。但在等待1個多小時之後,本由該工作人員接聽的電話竟被多次轉接至總機。截至記者截稿時,該工作人員始終未作回應。

  林宗輝又名林友法是否索賄相關部門仍未回應

  之後,東南快報記者將在內部拍攝到的照片發給林宗輝副局長,並發百度私信給舉報人莊姓人士,但未得到兩人的任何回應。

  此外,東南快報記者還了解到,林宗輝竟然有兩個名字。其中在組織上任命的名字叫林宗輝,但身份證名字卻叫林友法,在房管局內的工資卡也是林友法。此外,莊某在舉報信中稱,林宗輝要求其進行彙款的賬號戶名,也是林友法。

  據了解,林友法是其曾用名。但就此事,晉安區房管局的郭孟營未對本報記者進行正面回應。

  林宗輝為何會在危急關頭將黨委書記郭孟營扯到台面?晉安區紀檢部門也只對不雅照一事作出回應,並未對其索賄、嫖娼、違規招標等事的調查作出回應。此外,黨委書記郭孟營自稱早在今年11月就已經收到類似舉報信,緣何直到網帖曝光才對林宗輝進行初步調查和處理?林宗輝是否就已犯有類似“前科”?

  昨日,東南快報記者也就上述疑問向晉安區新聞中心提交采訪申請,但未得到回複。不過,該新聞中心的相關人員表示,目前莊姓人員的身份仍舊是謎。

  律師說法《公務員法》對政府官員的私生活有明確的約束

  “《公務員法》對政府官員的私生活有明確的約束。”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丁兆增在受訪中說道,官員作為公權人物,如果生活腐化墮落,不但會帶壞整個社會風氣,也會嚴重損害政府在民眾中的威信,還會不可避免地誘發官員其他犯罪行為的發生。官員作為公權人物,其私生活與普通人不同,由於他們的言行具有社會示范效應,所以同樣的生活腐化,其產生的危害也遠較後者為大。

  同時,作為黨員身份,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嫖娼、賣淫,或組織、強迫、介紹、教唆、引誘、容留他人嫖娼、賣淫,或者故意為嫖娼、賣淫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此外,索賄、違規招標輕則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或黨紀,重則涉嫌犯罪,應用《刑法》進行追究。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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