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張媛)41歲的北京市交管局車輛管理所京朝分所原警長宋某,因與交管局辦公室秘書科原科長、原局領導秘書王某是中專同學的關系,將想買車牌的人介紹給王某,憑借一張領導的批示,直接就能辦車牌。上午記者獲悉,宋某因犯介紹賄賂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王某被另案處理。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1年期間,被告人宋某為違規辦理機動車牌照,介紹一人向王某行賄8萬元,王某為該人違規辦理機動車牌照2副。2009年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宋某又先後三次介紹一人向王某行賄37萬元,王某為該人違規辦理機動車牌照3副。本案中,5副車牌全都是京A車牌。有在案證據顯示,王某曾是原北京市交管局局長的秘書。除了將警長宋某拖下水外,本案中王某還牽扯出了一名社會人員白某,白某1994年開出租車違章被罰款時,與王某認識。此次據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2年期間,白某也通過王某違規辦理機動車牌照4副,行賄42萬元,且也都是京A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