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假扮清廉,在其及家人名下的住房僅有一套,其實擁有價值數千萬元的豪華大宅和占地十幾畝的超級別墅。
他貌似清廉,卻私下向多達60多名私人老板或公職人員伸手要錢、要車、要家具。僅以購房名義,就曾先后向8名老板索要5000多萬元,經紀檢監察機關偵查,發現其違紀違法金額超過1億元。
他曾擔任惠州市政法委書記,卻甘當黑惡“保護傘”,為私人老板歐某槍殺法院執法人員的案件四處協調,使歐某逃脫了法律的嚴懲。
他在朋友圈中因“好幫忙、能辦事、搞得定”而被冠以“搞定哥”的頭銜。
他就是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省海防與打私辦原主任羅歐。日前,廣東省監察學會紀檢期刊微信公號披露了羅歐被查的細節以及其違紀違法的事實。
三招包裝“大貪若廉”形象
將收受的賄賂交給朋友、情婦保管,躲避調查
“面對瞬間將其團團包圍的省紀委辦案人員,羅歐一時不知所措,不停地重復著一句話,驚異、惶恐、無助、緊張的神色在他發黑的面龐上一一掠過。原本,他以為自己等來的是送材料的同事。”省監察學會紀檢期刊微信披露羅歐被查一幕。
文章披露,羅歐素有“搞定哥”之稱,能量不可小覷。在瘋狂的斂財過程中,羅歐可謂“用心良苦”。一方面,他假扮清廉,在其及家人名下的住房僅有一套,而且還是向銀行抵押貸款的,家人的存款也不多,偶爾也向組織上交一點紅包禮金,給人以清廉的印象;另一方面,他又想方設法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對抗調查,妄圖逃避黨紀國法的懲處。
“兩面貪官”羅歐通過“三招”來“搞定”自己“大貪若廉”的形象。
一是將收受的賄賂交給他人保管,躲避調查。早在惠州、揭陽工作期間,羅歐就有意識地將收受的紅包禮金,交給其在香港的同學或情婦保管。在省政府工作后,他也不直接收錢,而是讓別人代收。如2007年私人老板羅某送其100萬元人民幣、400萬元港幣時,羅歐當面拒絕,轉身又授意其表弟李某將錢收下,并用贓款以李某名義購買商鋪。羅歐用贓款購買的價值數千萬的豪華大宅和占地十幾畝的超級別墅,都悉數登記在別人名下。
二是以假還款掩蓋真受賄,迷惑調查。在收受李某150萬元后,羅歐覺得轉賬的方式收錢不安全,于是與李某簽訂假的借款協議。過后,還是覺得不穩妥,又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李某歸還120萬元,然后再讓李某通過提現的方式將這120萬元還回來。
三是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2013年,羅歐以其妹妹的名義收受了曾某贈送的300萬元干股,他深知這事容易暴露,于是立即要求曾某偽造股東會議記錄和借款協議,妄圖阻礙調查。
2014年初,羅在得知省紀委正對其進行調查時,利用自己多年分管政法工作結交下的人脈關系,向法律界人士“討教”,甚至與一些私人老板串通,研究如何應對組織調查,偽造證據。此外,他還向省紀委領導宣示清白,并借機查探案情。
公然索賄、充當“掮客”、插手司法
游說深圳警方釋放湖南“黑社會”人員
據目前紀檢監察機關偵查,羅歐違紀違法所得金額多達1億多元。其中,公然索賄、充當“掮客”、插手司法,構成了羅歐的“三宗罪”。
一是明目張膽、大小通吃,肆無忌憚“索贊助”。據統計,羅歐以買官、買房、修祖屋、女兒開公司等名義,向多達60多名私人老板或公職人員伸手要錢、要車、要家具。僅以購房名義,就曾先后向8名老板索要5000多萬元。正如很多熟悉羅歐的人所說,羅歐開口向老板要錢要物,就如同“討根煙抽”一樣簡單,隨心所欲、無所顧忌。
二是勾搭老板、挾權謀私,八面出擊“打招呼”。羅歐在任省政府副秘書長期間協管業務多,位高權重。他把組織上賦予的職權,作為滿足自己虛榮心和謀取私利的手段。為了徇私情謀私利,不惜利用自己的權勢地位,親近老板,通過“打招呼”幫人辦事,從中撈取好處。更有甚者,僅是“出個面、吃個飯”,羅歐也膽大妄為地向人伸手要錢。在李某承攬亞運工程時,他出面參加了一個協調“飯局”,爾后就伸手向李某索要了“好處費”近2000萬元。
三是執法犯法、沆瀣一氣,甘當黑惡“保護傘”。長期以來,羅歐執法犯法,甚至在利益的驅使下與黑惡勢力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氣、同流合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例如,他在任惠州政法委書記期間,為私人老板歐某槍殺法院執法人員的案件四處協調,使歐某逃脫了法律的嚴懲;湖南郴州黑惡勢力首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深圳警方逮捕,羅歐又出面為其游說,要求放人。
懺悔書坦言墮落關鍵是“不知足”
仕途受阻后心灰意冷,利用職權瘋狂斂財
羅歐灑淚寫下言懇情切的《“七一”感言》。他在懺悔書中反省稱:“本來自己從農村出來走向社會,組織上已經把自己從普通黨員培養成正廳級領導干部,完全應該盡心盡力為黨工作,多做貢獻,還有什么不知足?”在他眼里,以權謀私是“幫人”,辦事收錢是互惠互利、天經地義。例如2012年在幫助吳某拿到700畝的用地指標后,就讓李某代其收受吳某“好處費”700萬元人民幣。宣某在籌辦技術學院時,羅歐為其協調了一些關系,幾年后羅歐以買房為由向其索要100萬元人民幣。特別是在仕途受阻后心灰意冷,于是處心積慮利用職權,為退休生活以及孩子今后的發展搭臺鋪路,瘋狂收受賄賂。
黃先耀六個“千萬”
告誡全省黨員干部不能亂交“朋友”
省監察學會紀檢期刊微信披露稱,羅歐剛到兩規點的時候,敏感而帶刺,面色沉郁、抿嘴不語。談話人員從生活起居對其悉心照料,幫他買衣服,多次跑市場為其配眼鏡。經過40多天努力,羅歐“防線”被攻破。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羅歐在拍攝警示教育片的時候非常合作,甚至連穿什么衣服出鏡都征求他們意見。連拍攝人員都說,“我從來沒碰到這么配合的對象”。
據羅歐交代,他一度仕途順遂,曾是當時省直機關最年輕的廳級干部之一,但在1998年惠州市換屆時受挫,回到省政府的兩次機會被錯過后,心里產生極大落差,埋怨情緒不斷累疊,心態被完全扭曲,于是先后向兩名私人老板索賄買官,不料上當被騙。
2014年8月8日,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先耀在“三紀班”上告誡全省黨員干部,酒肉朋友千萬不能亂交,有所圖謀的飯千萬不能吃,對自稱有特殊背景或者與高級領導及其親屬有關系人的話千萬不能信,私人會所和高檔娛樂消費場所千萬不能進,不義之財千萬不能收,僥幸心理千萬不能有。羅歐的墮落軌跡,正是這六個“千萬”的生動注解。
摘自《廣東省監察學會紀檢期刊》微信公號
三招包裝苦扮清廉
賄賂交同學或情婦保管如2007年私人老板羅某送其100萬元人民幣、400萬元港幣時,羅歐當面拒絕,轉身又授意其表弟李某將錢收下,并用贓款以李某名義購買商鋪。羅歐用贓款購買的價值數千萬的豪華大宅和占地十幾畝的超級別墅,都悉數登記在別人名下。
以假還款掩蓋真受賄收受李某150萬元后,與李某簽訂假的借款協議。之后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李某歸還120萬元,然后再讓李某通過提現的方式將這120萬元還回來。
與人串供、偽造證據2013年,羅歐以其妹妹的名義收受了曾某贈送的300萬元干股,要求曾某偽造股東會議記錄和借款協議。向省紀委領導宣示清白,并借機查探案情。
三招斂財貪賄億元
大小通吃、公然索賄以買官、買房、修祖屋、女兒開公司等名義,向多達60多名私人老板或公職人員伸手要錢、要車、要家具。僅以購房名義,就曾先后向8名老板索要5000多萬元。
充當“掮客”、挾權謀私為了徇私情謀私利,親近老板,通過“打招呼”幫人辦事,從中撈取好處。在李某承攬亞運工程時,他出面參加了一個協調“飯局”,爾后就伸手向李某索要近2000萬元。
插手司法、當“保護傘” 在任惠州政法委書記期間,為私人老板歐某槍殺法院執法人員的案件四處協調,使歐某逃脫了法律的嚴懲;湖南郴州黑惡勢力首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深圳警方逮捕,羅歐又出面為其游說,要求放人。
羅歐簡歷
1956年10月生,廣東興寧人,1978年8月參加工作,1974年7月入黨,學歷大普。
歷任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揭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揭陽市委副書記,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打私辦主任。
2014年5月25日,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查。
2014年8月,被移交省檢察院。
2014年9月,被雙開;違紀所得被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