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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垃圾專利”成“減刑神器”

2015-01-20
来源:新京報

  以減刑來獎勵專利,確實有上世紀80年代盲目崇拜科技的遺風,執行中難免出現“謬獎”的問題。販賣“減刑專利”的漏洞應該堵住,但也應反思不合理的專利獎勵機制。

  據媒體報道,有不少監獄服刑人員變身“監獄發明家”從而得到減刑。僅是有姓名可查的官員、名人在獄中進行發明創造的現象已屢見報端。記者還發現,一些知識產權中介機構有償為服刑人員提供“專利減刑”服務,已經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

  販賣“減刑專利”的漏洞應該堵住,但也應反思不合理的專利獎勵機制。

  將專利與減刑掛鉤,始於上世紀80年代。1989年最高法印發《全國法院減刑、假釋工作座談會紀要》,其中將服刑人員“在生產中有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作為“重大立功”表現之一,可以予以減刑。之後,這又被寫入了1997年版的《刑法》。一些地方的實施細則中,將“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明確為: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2項實用新型專利,或3項外觀專利等等。

  現在看來,用減刑來獎勵專利,確實有上世紀80年代盲目崇拜科技的遺風,執行中難免出現“謬獎”的問題。

  首先,應對專利“祛魅”。專利,未必就是高科技(取得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則是更為簡單),也未必有什么社會效益。事實上,目前對專利的不合理的獎勵機制,導致專利申請與升學、晉職、減刑、獲得財政補貼、取得戶口等好處掛鉤,結果是“專利大躍進”泛濫成災。

  比如,名不見經傳的山東萊蕪職業技術學院,居然有300多項專利,原來是該校老師迫於評職稱壓力,向中介機構交800塊錢後,就能得到一本專利證書。再比如,大連市某中學的學生聽信“專利能高考加分”的傳言,一個班上竟然有20多名同學有專利:在鋼筆帽上拴條鐵鏈,叫“鋼筆帽防丟器”;給電腦屏貼張塑料紙,叫“防電腦輻射儀”。

  這些專利就是典型的“垃圾專利”,結果是背後的灰色產業鏈悶聲發大財,也造成了中國“專利繁榮”假象。2010年時,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曾怒斥“垃圾專利”把專利獎勵的經給念歪了。

  而原足協副主席、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在服刑期間研制出的“移動終端支撐架”專利,也只不過在萬向台燈座上安了一個能放手機的平板,這種廉價的“專利”,其“創新”幾何?

  鑒於當前申請專利的門檻之低,相關減刑決定應慎之又慎,防止“垃圾專利”成為某些服刑人員“越獄”的後窗程序。大而言之,應對專利的獎勵機制進行反思。“專利減刑”的規定也應及時修法予以限制,甚至取消。

  (作者:徐明軒)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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