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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鑫保險騙局”警示:“高端理財”陷阱多

2015-02-12
来源:南方報網—南方日報

  [摘要]類似泛鑫以“高收益”為幌子的理財騙局還有不少,投資者應該以此為戒,避免落入所謂的“高端理財”陷阱。

  震驚全國的“泛鑫保險騙局”案11日在上海一審宣判,有“美女老總”之稱的被告人陳怡以集資詐騙罪被判死緩。

  從2011年開始執掌泛鑫,到2013年7月“攜巨款帶戀人”一同逃亡海外被捕,到2014年7月份公開庭審,再到如今判決落地,涉案金額高達13億元的“泛鑫騙局”具體細節一一呈現在公眾面前。值得注意的是,類似泛鑫以“高收益”為幌子的理財騙局還有不少,投資者應該以此為戒,避免落入所謂的“高端理財”陷阱。

  老總被認定為集資詐騙罪

  2月1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原上海泛鑫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江杰集資詐騙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怡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原泛鑫保險高級顧問江杰被判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宣判后,被告人陳怡、江杰未當庭提起上訴。

  據悉,這位1979年出生的“美女老總”伙同有著20多年保險從業經驗的江杰,用“虛假保險理財產品”先后共誘騙13億余元資金,并通過保險公司手續費返還的方式套取資金10億余元。截至案發,共造成3000多人實際損失8億余元。

  2013年7月28日,陳怡、江杰將近五千萬港幣轉至香港后,攜帶83萬余歐元等巨額現金和首飾、奢侈品等財物潛逃境外。同年8月19日,陳怡、江杰在斐濟群島共和國被抓獲。

  根據庭審,“泛鑫騙局”的具體細節也浮出水面。本案主審法官吳循敏表示,泛鑫“長險短做”的經營模式不能創造任何利潤,且陳怡將套現部分中的1.2億用于個人揮霍。同時,自2010年2月至案發,泛鑫公司等公司經營的唯一業務就是銷售虛假理財產品。陳怡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欺騙的行為及針對不特定人群實施詐騙等特點,系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故其行為認定構成集資詐騙罪。

  泛鑫案風波引發大整頓

  “東窗事發”前,泛鑫曾是上海保險中介市場上規模最大的公司。雖然2010年起才開始主營個人壽險代理業務,但2011年公司營業收入就位居上海保險中介市場榜首,在全國保險中介市場排名進入前十,2012年泛鑫代理新單保費同比增長更是超過200%。

  但其實泛鑫的“奇跡”背后卻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連環騙局。陳怡與他人合謀,將20年期壽險產品虛構成年收益10%左右的1至3年期保險理財產品,騙取投資人資金,并從合作的保險公司手上以返還傭金的方式套現。

  卷入“泛鑫”這一漩渦的險企共有6家,分別是陽光人壽、昆侖健康保險、海康人壽、泰康人壽(微博)、幸福人壽、光大永明等。據記者了解,案發后,為了最大限度保護客戶利益,客戶損失由保險公司先行完成墊付。

  當然,這幾家險企也因為“泛鑫案”而遭到重創,保費收入大打折扣。如幸福人壽的財務報告顯示,已于2013年年底計提1.84億元作為泛鑫案的保險兌付款項,并沖減當年保費收入。海康人壽也同樣表示,預計泛鑫案應收款項為1.6億元。

  “美女老總”陳怡跑路事件,不僅重創了保險公司業績,還在隨后引發監管部門對全國保險中介的大整頓。促使監管部門規定,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不得銷售未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非保險金融產品。

  警惕高端理財陷阱

  其實,“泛鑫騙局”并不是個案,以高收益率誘使投資者購買所謂“高端理財”產品,之后卷款潛逃的案例近年來屢見不鮮。現在金融市場 上各類魚龍混雜的理財機構層出不窮,投資者不僅要看收益,更要看風險。

  泛鑫的一名投資者許女士就告訴記者,她當時購買了一份泛鑫50萬元的所謂高端理財產品,承諾一年到期,收益率為10%,但直到泛鑫案爆出后,她才知道自己上了當。

  同樣,去年在上海還發生了一起高端理財詐騙案。第三方投資公司帕拉迪以銷售高收益理財產品的名義,從投資者手上騙取了數千萬的理財資金后,老板隨即卷款潛逃,只留下空蕩蕩的辦公室。

  不少受騙客戶告訴記者,自己是在新華保險(601336,股吧)營銷員的誤導下購買了帕拉迪的理財產品。然而新華保險表示,向這些投資者銷售帕拉迪理財產品的所謂新華人壽營銷員,其實早已從公司離職,只不過是以新華人壽的名義還在外“招搖撞騙”而已。并且這些客戶都是和帕拉迪直接簽署投資合同,與新華保險并無任何的合同、借貸關系。

  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研究員吳濘江表示,從“泛鑫騙局”等案例中要提醒投資者的是,目前投資產品種類很多,購買的渠道也很多,但對于投資者來說,最重要的是要認清收益越高風險就越大的道理,不要盲目地追求高收益率。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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