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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這事,我們英國漫畫家該說話了

2015-03-02
来源:觀察者網

  在巴黎《查理周刊》雜志社的漫畫家與記者慘遭屠戮後,一股力量推動著我對諷刺藝術的本質與目的重新進行審視。

  這場殺戮發生後僅數小時內,便有某家國際媒體聯系我,他們正在征集“世界頂尖諷刺作家們”對該事件的回應。本來,名列這份高貴的榜單可以讓我感到一絲驕傲,但實際上我卻完全驕傲不起來。這有什么好驕傲的呢?畢竟,在很大程度上,我的工作就是丟出連珠炮似的辭藻,對馴良的粗鄙者狂轟濫炸。正因如此,我結交的摯友中有好幾位諷刺作家。我想,自己之所以作出這樣躲事兒的反應,一定是因為中年危機作祟,喪失了對生活中偉大而迷人的荒誕性的信仰。所以我反複思索,自己到底是在質疑諷刺藝術本身的價值;還是像許多暮年的小醜一樣陷入了幻覺,病態地希望別人認真對待自己。

  一直以來,我對諷刺藝術的道德目的深信不疑——至少我以為自己深信不疑。我做學生時曾遇到這樣一道作文題:“諷刺藝術永遠都應以改造社會道德為目的”。至今我還記得當時多么熱切地討論這個問題。對於一件作品能不能算得上諷刺作品,我參照優秀新聞的標准,在心中裝著一杆秤——這件勇於進取的作品應該讓“令受苦者得安慰,令安樂者難受”。不管在什么時候,當別人拿所謂的諷刺漫畫、文字或小品給我看時,我總會如此詰問:“它讓誰難受?又令誰得到安慰”如果某部作品違反了任何一條,針對了錯誤的對象,讓本已飽經折磨的人更加痛苦,或讓本就安樂無憂的人更加愜意,那么它就是失敗的,不配歸類在諷刺作品下,只能算是令人不快甚至嚴重冒犯。有人會反對這種對諷刺藝術的狹窄定義,因為它沒有為這種話語形態留下空間,即:只有跨越某些界限,讓受眾接受某些“不可接受的”的東西,才能將人們的注意力吸引到倫理中許多不可預知、且帶有特定文化烙印的特質上來。

  當然,按照英國諷刺大師勞倫斯·斯特恩的意思,他們法國人做事自有一套。能夠醞釀出暴力革命的社會條件,必然也能滋生出猛烈的諷刺作品——這種諷刺作品的目標旨在掀起一場個人與社會的全面道德改革,但它並不滿足於小人國式的刻薄言語(觀察者網注:引申自《格列佛遊記》,指溫和的諷刺),而是啟動了被雅各賓派稱為“吾國之剃刀”的斷頭台。自1789年大革命以來,法國多次爆發政權更替。可以這么說,法國每一次橫掃憲法權威時,社會上都必然迸發出一場諷刺的洪流,它旨在對整個價值體系進行重新評價——舊體制中沒有任何部分能免於責難,社會上沒有任何個體能夠逃過最嚴苛的批判;既然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成立的神話與暴力革命糾纏於一體,那么接下來的每一場政權顛覆,自然也無可避免地需要新的諷刺藝術來為社會變革炸開一條血路。

  雖然英國的封建等級制度早已陳腐不堪,但它依舊保存完好,英國社會的諷刺氣質也因此呈現出十分細微卻至關緊要的差異。英國人忠於一種有機的漸進主義,在這種觀念中,不管事物現在有多么糟糕——它只能以漸進的方式好轉。表面上看來激烈的英式諷刺自然也符合這種觀念,它呈現出的暴戾都只是表面性的。誠然,在英式諷刺作品中,政治首腦、宗教領袖、達官貴人都是被無情嘲弄的對象,但筆法只是點到為止——因為讀者們自然懂得將諷刺作品勾勒的形象與其原型聯系起來。英式諷刺最講究留有餘地——永遠不把話說得太明白,懂的人自然品味得出個中辛辣滋味。由此可見,對表象與現實、言辭與行為之間的距離,不列顛民族有著深刻的集體認知。

  我無意墮入對“國民性”大放厥詞的糞水坑——畢竟,一旦你認同所謂“國民性”,那么你將很容易相信,這樣一個由國民組成的實體也許真的需要“國民之剃刀”的集體淨化。雖然西方各國保存了一些地方特性,但西方文明總體上脫胎於猶太-基督教倫理傳統,因此,西方世界在是非觀上存在著普遍的共識。在這一背景下,運用前文提到的標准來衡量諷刺作品並選擇合適的嘲諷目標,相對而言並不難。當然,只要正確與謬誤仍被歸因於神性(觀察者網注:元倫理學的神命論被一神教與多神教同時接受,它認為,只要是上帝要求的,就必然是正確的;反之亦然。柏拉圖在《遊敘弗倫篇》中探討的“遊敘弗倫的困境”即指此);只要統治者的權力仍被構想為來自神聖的授予,那么用諷刺作品鞭笞耽於享樂的君王與教士,無疑是一場關乎生死的冒險。但但世俗主義的盛行被錯誤地當作某種入門級毒品,為“吸食者”開啟了一場無神者的唯理性論之旅——致使今天人們無視諷刺藝術的政治性與倫理性之間的差別。

  我們一廂情願地想象我們的諷刺作家:我們的社會領域由公共准則圍築而成,這些公共准則使我們能夠有效區分什么是言語行為、什么是實際行動,置身於該社會領域的諷刺作家們仍然在毫不畏懼地向權威揭示真理。但容我冒昧插上一句,這樣的觀點基本上是虛妄的。事實上,在當今社會上,彼此矛盾的各種倫理准則不再被視作通往天堂或地獄的階梯,而均成為可供選擇的生活方式,在這種道德失范的社會上,才孳生出一類既野蠻又無力的諷刺作品。在英國,有錢有勢者活得越來越輕松愜意,窮困潦倒者的苦難則日益深重;諷刺的箭雨越來越頻密,其收效卻越來越微弱。過去,當我還把自己看作是一名諷刺作家時,我會對人們說,如果一個社會無法就基本的道德准則真正達成一致,那么諷刺作品能做的,最多只是刺醒人們的良知,驅策他們去思考是與非。

  然而,我錯了。在這種多元文化背景下產生的諷刺作品連刺醒良知也做不到,遑論“令受苦者得安慰,令安樂者難受”因為所謂安慰——如果將人們在倫理道德上的滿足稱作安慰的話——在不同的人那裏體驗大不相同。一個人的道德觀可能建立在對宗教的狂熱上;另一個人的道德觀可能源自徹底的偏見;第三個人的道德基礎可能源於完全不被大多數公民所理解的價值觀。在我們這種社會上,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定義存在著重大分歧,因此無法削足適履,去適應任何一類諷刺藝術。當我們認識到《查理周刊》拋出的那些所謂“諷刺作品”的本質有如散彈槍般濫殺無辜時,我們便能清楚地看到,如果按照前文提及的標准,這是一個失敗的諷刺刊物。如此醜化先知穆罕默德,真正傷害到的是誰?是所有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又有誰在這種漫畫中得到了慰藉?誰在這種對神聖的褻瀆中甩脫了俗世的重負?不可否認,那些處於社會邊緣的人群也許能通過與其他人站在同一陣營——老實說,那些“其他人”根本對他們毫無興趣——從而緩解自己的焦慮和無力感,但這不能與真正具有建設性的,使社會更加平等、公平、正義的對話混為一談。

  這裏,我們迎來了一個悖論——如果諷刺藝術的目標是改造既定社會的道德,則其有效性僅局限於這個特定的社會范疇內,並且該社會還具備一個先決條件:倫理層級秩序得到普遍的承認。要是一部諷刺作品要求全世界與法國奉行同樣的世俗主義價值觀,那么它便是帝國主義諸多形式的一種。如果社會上某個群體的某種行為觸犯眾怒,我們可以動用諷刺這種戰術武器——但與其他戰術武器一樣,諷刺作品必須精准地選擇對象。一部諷刺作品若以折磨其他社會中的安樂者為目標,無異於以討逆為名發動一場侵略戰爭,並宣稱以溫良的新政取代可憎的舊政。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世界裏:媒體已經完成了全球化,然而道德觀卻沒有——而且我認為它最終也不會——走向全球化。這便是橫亙在諷刺藝術面前的難題。

  (觀察者網楊晗軼、劉旭爽譯自BBC)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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